重慶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重慶市關于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二 )


重慶退休職工死亡待遇申領關系證明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的補足標準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 。
一 2000年7月1日以后含7月1日死亡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死亡待遇,按暫行規定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2000年7月1日以前死亡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死亡待遇,仍按原規定處理2000年7月1日以前已享受生活困難補助金,現仍符合供養條 。

重慶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重慶市關于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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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重慶市關于退休職工死亡待遇】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