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報備制,免予提交場地使用證明 。
2.對于符合供應條件的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可優先納入供應計劃,保障供應 。
3.支持返鄉下鄉人員按照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等用地政策開展設施農業建設和經營 。
4.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代農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等用地政策 。
5.鼓勵返鄉下鄉人員以入股、合作、租賃等形式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 。
6.鼓勵返鄉下鄉人員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建農業倉儲物流等設施 。
7.鼓勵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廠礦廢棄地、磚瓦窯廢棄地、道路改線廢棄地、閑置校舍、村莊空閑地等用于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 。
8.對符合《遼寧省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項目目錄》,在產地對產品直接進行初加工的工業項目,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級別相對應標準的70%執行 。

文章插圖
誰知道2009年沈陽自主創業新政策?遼寧省沈陽市關于優化創業環境鼓勵扶持自主創業的通知(沈政發[2008]7號)
2008-05-30
各區、縣(市)人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