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有效期 有多長時間?


施工許可證有效期 有多長時間?

文章插圖
1、三個月,到期后可以申請延期
2、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
【施工許可證有效期 有多長時間?】3、第十條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4、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
方法/步驟
  • 三個月,到期后可以申請延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 。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 。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 , 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
  • 第十條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 , 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
  • 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準機關報告情況 。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