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宅基地面積標準 江蘇省宅基地面積標準是什么


江蘇宅基地面積標準 江蘇省宅基地面積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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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宅基地面積標準 江蘇省宅基地面積標準是什么】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其中房屋占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70% 。市轄區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頃以下的縣級市 , 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135平方米,與已婚子女合住并且總人數在6人以上(獨生子女一人按兩人計算 , 一戶只計算一次)的不得超過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頃以上的縣級市,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
2、現有宅基地面積超過上述標準的,申請移建、翻建和擴建房屋時 , 宅基地面積須按上述標準核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