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同勾踐劍齊名的武器,殺死耶穌的朗基努斯長矛,圖坦卡蒙的匕首!
留存千年以上的武器,基本上每個有點名氣的博物館都有一堆,比如英國皇家軍械博物館就有50多件……但要與越王勾踐劍一樣齊名的就只能是以下幾件了。殺死耶穌的朗基努斯長矛圣槍又稱朗基努斯之槍,是沾有耶穌鮮血的圣物。“Spear of Longinus”,中文譯作“朗基努斯之槍”或“隆基努斯之槍”,也被稱為“命運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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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經中有這樣的一段記載:耶穌被行刑時雙手雙腳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沒有死,3日后身上的血幾乎滴盡。耶穌在釘死在十字架的這天(星期五),猶太人要求將他的身體搬離十字架,因他們說不應在安息日(星期六)處決犯人。因為要張耶穌移走,所以當時一個一百人隊隊長,名叫朗基努斯(Longinus),他為了證實耶穌是否真的死了,用了一枝長槍刺入他的身體,這時鮮血從傷口噴出染紅了整枝槍,在《圣經》新約的約翰福音19章34節有關于這個長矛的記載:“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既有血和水流出來。”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版這段話是:Instead, one of the soldiers pierced Jesus? side with a spear, bringing a sudden flow of blood and water.但這把槍沒有弄斷他肋骨,這正正吻合了舊約中預言,這槍因為是用來證實耶穌是否死去和染有耶穌鮮血的關系,從始便成為宗教圣物〔朗基努斯之槍〕,后世有人稱它為命運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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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把圣槍沾了耶穌的寶血,所以據說永不會被摧毀,而且它也有神奇的治療能力,治好了因刺死耶穌而眼瞎的朗基努斯。朗基努斯曾在羅馬軍中服役了幾年,歷史上正式記載有羅馬軍隊的役期是十二年,只要能夠活到退役,之後生活將享有各種政府補助。記載中隆基奴斯幾乎近全盲的,在他扎刺耶穌之時,耶穌的血水沾到了他的雙眼,使其雙眼不再瞎盲,他大喊這人真是神的兒子(馬可福音第15章39節)。傳說中只要手持有該槍,一百二十呎范圍以內的人皆盡臣服,持有這槍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運,但失去的人會即時斃命,在古代羅馬帝國中,這槍成為權力的象征,多位戰績彪炳的君主,手中特有這把槍打勝了無數的戰役。耶穌的圣槍,隨者行遍歐洲與中東各地,從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到紐倫堡,好幾個世紀以來,歷史上有許多領袖都宣稱他們擁有這把圣槍,就可以戰無不勝,包括了君士坦丁大帝、查理曼大帝、拿破侖和希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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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的傳說故事里,這把槍曾經由英雄人物君士坦丁大帝所擁有過,他曾宣稱受神喻之引導,而在密爾維橋上的勝利,也決定了天主教成為羅馬國教的命運,君士坦丁大帝巡視他的新城市-君士坦丁堡時,也帶著這支槍在他之後,傳聞由346-395年西班牙裔的狄奧多西大帝所擁有,再來是攻入羅馬的西哥德王阿拉列370-410年,從阿提拉部族逃回的東哥德王狄奧多理大帝454-526年也都曾擁過一陣子,接著是查士丁尼483-565年,最後傳給查理馬特 689-741年,也就是在普瓦泰戰役擊敗穆斯林的皇帝,但他意外駕崩,於此後從查理曼以降五位來自薩克森的皇帝都保有了這把槍,然後是七位日耳曼一支族後裔的皇帝,包括了巴巴羅薩與威廉蓋撒,除此外應還有零星等小角色擁有過。西元313年2月耶穌受難的時代,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君士坦丁本人成為拜占庭帝國的創立者,第一位見證耶穌受難保存耶穌遺物跟圣槍的人,答應鎮壓了近三百年的基督教,堅持下得到平反與信仰自由,基督教的真正創立者并非第一世紀的耶穌,乃是第四世紀的君士坦丁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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