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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 , 1982年生 , 《天涯》雜志副主編 。 作品見《人民文學》《詩刊》《鐘山》《十月》《中國作家》《山花》《作家》《長江文藝》《小說選刊》《小說月報》《中篇小說選刊》《中華文學選刊》等 。 主要著作有中短篇小說集《小鎮》《捧一個冰椰子度過漫長夏日》《海風今歲寒》《小鎮及其他》 , 長篇小說《關關雎鳩》《暖若春風》《島》 , 詩集《海島的憂郁》、《月落星歸》 , 隨筆集《鄉野之神》 。
在落雨的清晨醒來
林森
“緩慢的人 , 想騎最快的馬 。 ”手腕越滑越慢 , 兼毫筆尖的速度也在減緩 , 一點點組成這一個個一旦細看就變得無比陌生的字 。 慢 , 是本家那位叔叔輩的書法家一直跟他強調的 。 那叔叔學水利出身 , 一直在水利部門工作 , 他自稱“劃水劃了三十年” , 手頭的字卻一直沒落下 , 掛著個省書協副主席 , 寫字之余 , 也對書法理論興致勃勃 , 寫了部本省某前輩著名書家的評傳;最后 , 他離水上岸 , 一頭扎進筆墨紙硯之間 , 以抄帖為樂 , 還把工作單位換到一家高校 , 教授書法 。 幾年前 , 他開始跟這叔叔學書法 , 沒有正式的拜師儀式 , 但他總會在年節之際 , 送點茶葉拎瓶酒 , 算是拉近情誼 。 他自然就成了朋友當中 , 字寫得最像模像樣的那位 。 寫完這句話 , 盯著墨暈開的部分瞧了好久 , 他對書法的認知在提升 , 可有時又不能不冒出某種疑惑 。 對著同一幅字 , 那些不寫字的哥們認為好的 , 在他看來恰是最差的;而哥們覺得所謂“丑字” , 他卻看到某種傳承和創造 。 和別的寫字者一樣 , 他在點評別人的字時 , 用得最多的形容詞是“俗”和“江湖字” , 而筆畫怎么表現算俗、文字怎么布局則是江湖 , 卻沒那么容易講清楚——尤其當那些哥們還停留在字要寫得工整才好看這認知的時候 。
他感覺自己的速度已經夠慢了 , 可在那叔叔眼中 , 急躁氣仍舊沒有磨平——正如他剛寫下的這句話 , 手腕是慢了 , 可心還在跑 , 至少所寫的字中之意仍在奔馳 , 夾帶著馬背上迎風逆行的躁動 。 有時他會想 , 其實 , 這些年 , 他想快也快不起來 。 大學畢業前 , 他還一直在打籃球 , 可工作幾年之后 , 一直懸掛在頭頂的劍 , 還是落下來了——家族的遺傳病露出獠牙 。 他父親身材很高 , 想當年也是俊朗少年 , 可中年之后 , 背頓時駝了 , 彎成直角 , 家族基因讓其衰老加速;他當然還沒像父親那么夸張 , 可腰背已經難以筆挺 , 腿腳的動作也在變慢 , 他在多次疑惑又被證實后 , 才不得不接受這個事實——他復制、粘貼了父親的生命歷程 。 他的身材很高大 , 臉部線條清晰如刀刻 , 從某個側面看 , 眉目、下巴和嘴角之間 , 是李小龍和金城武的結合體 , 是一眾友人中的第一男神 , 可神顏尚未完全失去 , 身形上的微妙變化 , 便趕跑了本屬于他的奪目神采 。 而既然說是遺傳 , 當然也意味著 , 即使多方尋醫問藥 , 也是收效甚微 。 持球飛奔的少年 , 終于還是拿起狼毫、羊毫和兼毫 , 感受筆尖帶墨的細微變化——他只能相信 , 寫書法修心也養身 。
可快馬并未辭別 , 仍在他內心的草原蠢蠢欲動 。
他準備出門 。 選定婚期那時 , 他便跟父親說過 , 結婚前一天 , 留給他自己 。 當時父親愣愣地瞧了他一眼 , 沒說什么 。 此時院子里在忙碌 , 家人、左鄰右舍都加入進來 , 為他明天的婚禮做著前期準備:收拾、打掃、布置、酒席擺桌和臨時廚房的搭建等 , 全不省心 。 他在省城買了房 , 準新娘也是省城之人 , 若只是到酒店走一下程序 , 倒也簡單 , 偏偏父母親都還住在村里 , 傳統的儀式和流程少不了 。 最后確定的流程就因為都要兼顧而變得復雜:結婚當日 , 他在村里祖屋祭拜之后 , 帶著隊伍趕到省城新娘家接親 , 回到村里 , 舉行完傳統儀式 , 村人的宴席安排在中午;晚上 , 轟隆隆一列車隊 , 還得趕上省城一家酒店 , 接待雙方的另外一些親朋;洞房花燭夜 , 安排在他省城的那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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