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奧組委!二次創作冰墩墩,你的行為合法嗎?( 二 )


侵權行為若同時損害公共利益,應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并根據違法經營額并處相應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賠償金額方面,根據《著作權法》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新京報:網上類似“冰墩墩DIY大賽”“曬出我的冰墩墩”等熱門話題有不少,這當中的作品是否侵權?
北京冬奧組委!二次創作冰墩墩,你的行為合法嗎?
文章插圖
社交平臺上,有人發起“冰墩墩diy大賽”,參與者曬出各種各樣方式制作的冰墩墩。網絡截圖
李俊慧:社交平臺如果沒有獲得許可授權,不得利用民眾自行創作的各類含有冰墩墩、雪容融元素的作品從事營利性活動,比如,在“冰墩墩DIY大賽”“曬出我的冰墩墩”等熱門話題中,社交平臺不得投放相關廣告。
另外,一些大V、網紅在網絡上傳播含有冰墩墩、雪容融元素的二次創作品,比如發布制作冰墩墩蛋糕的視頻,盡管并不使用該物品進行實際的營利,但如果用其來吸引眼球,提升關注度或粉絲量,被認定為一種變相或間接商業利益獲取,或涉嫌流量變現的話,也有可能構成侵權。
張吉豫:網友制作如果僅給個人使用,本身可以歸入到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例如在一篇文章中,針對冰墩墩的設計進行評價,那么附上一張冰墩墩的圖予以必要的說明,只要評價的篇幅適當,確實是以介紹評論為目的,那么是不侵權的,我認為可以歸入合理使用。但要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尤其組織比賽,就難歸為合理使用了。
新京報:公眾、平臺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時候,如何既滿足娛樂需求,又不違反法律?
李俊慧:從呵護公眾熱情、鼓勵價值創作和保護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專有權等多種權益平衡和兼顧來看,一些具有公眾傳播性質平臺上的此類活動或專題,最好獲得標志權利人的同意或支持。
張吉豫:如果平臺可以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通知網友們,就最好了。未獲得許可的話,即便平臺無主觀上刻意侵權的行為,如果用戶上傳侵權內容,平臺可能構成幫助侵權,需要承擔責任。
采訪人員 張靜姝 實習生 周婕妤
編輯 郭懿萌
【 北京冬奧組委!二次創作冰墩墩,你的行為合法嗎?】校對 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