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東一男子因拆遷和村主任鬧矛盾 自制“噴火器”向村委會噴火 致多人燒傷

廣東省|廣東一男子因拆遷和村主任鬧矛盾 自制“噴火器”向村委會噴火 致多人燒傷

廣東韶關男子何某因房屋拆遷問題和村書記村主任鬧矛盾 , 他竟然自制了噴火器 , 來到村委會 , 向室內噴火 , 導致多人燒傷 。 2022年2月26日 , 廣東韶關武江區檢察院披露了此案詳情 。
何某56歲 , 家住廣東韶關 。
【廣東省|廣東一男子因拆遷和村主任鬧矛盾 自制“噴火器”向村委會噴火 致多人燒傷】何某因房屋拆遷與韶關市某村村委會主任及村書記等人產生矛盾糾紛 , 于2020年1月15日多次前往田心村委會協商賠償事宜未果后產生報復心理 。
于是何某回家背上事先準備好裝載汽油的噴霧器 , 手持噴霧桿及砍刀等工具再次前往村委會辦公地點 , 其中村委會辦公室內有何某甲、何某乙、張某某、梁某某四人 , 何某在明知道村委會辦公室內有人仍故意點燃噴霧器并對辦公室內噴火 , 造成辦公室著火及何某甲等人燒傷 , 其本人被汽油點著火后逃離現場 。

案發后何某被抓獲 。
檢方指控:何某利用事先準備好裝滿汽油的噴霧器、手持砍刀 , 在明知村委會辦公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點燃噴霧器并向辦公室內噴火 , 導致辦公室內起火及人員燒傷 , 因現場人員反應迅速將其推出門口 , 否則將引起人員傷亡等更嚴重的后果 , 何某向村委會辦公室內噴火的行為 , 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 , 犯罪事實清楚 , 證據確實、充分 , 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此案在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