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包公不會斷案

包拯(999-1062),字希仁 , 北宋廬州(今合肥)人 。天圣五年(1027)進士,出任大理評事、天長知縣、殿中丞、大理寺丞、知端州等 。政績卓著,累遷監察御史,建議裁汰冗官、輕徭薄賦、練兵選將、充實邊備 。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工部、刑部、兵部員外郎,京東、陜西、河北路轉運使,高陽關路都部署安撫使 。再召入京,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 。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 。授天章閣待制,刑部、右司郎中,移知瀛、揚、廬、池、江寧諸州府 。至和三年(1056)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改革訴訟制度,裁撤門牌司,盡毀達官貴人之豪宅樂園,維護京畿治安;后任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兼理檢使、提點刑獄、樞密直學士、三司使、給事中,禮部郎中、侍郎等職,改科率為和市,免除部分地區折變 。嘉祐六年(1061)任樞密副使、禮部尚書,后卒于位,葬于合肥 。
包拯之所以著名,是因為他從小孝順、儉樸艱苦,且不畏權貴、不徇私情、清正廉潔、剛直不阿,當時便流傳“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的贊譽 。其事跡被后人改編為小說、評書、戲曲、影視劇等 , 并渲染、夸張成如何“斷案如神”、“明察秋毫” , 有些還瞎說他當過宰相(其實老包一輩子最高的官職也就是個尚書,且并沒當幾天就死了),甚至還增加了許多神話和傳奇色彩,將這位人們愛戴的歷史人物大大地給以美化、奉若神明,而令其清官包公、包龍圖的形象及包青天、包黑子的故事家喻戶曉、歷久不衰 。歷代著名作品如小說《三俠五義》、《包公案》,戲曲《鍘美案》(也叫《秦香蓮》)、《五鼠鬧東京》、《陳州糶米》,臺灣影視劇《包青天》,大陸影視劇《貍貓換太子》等 。
歷史上真實的包公,清正廉潔、剛直不阿是絕對沒有問題的,比如他當年在端州(今廣東肇慶)任知州時,兩袖清風,“歲滿不持一硯歸”,傳為佳話;尤其后來出任開封府尹,更是不畏權貴、不徇私情,彈劾同僚、上司、顯貴無數,以及著名的“陳州放糧”、“怒鍘國舅”故事(只是所謂的“陳世美與秦香蓮”公案,那就完全是后人杜撰了)——但要說他如何“斷案如神”、“明察秋毫”,至今幾乎所有包公戲亦都與他善斷奇案、沉冤昭雪有關,那便只是文人墨客們的編造而已,事實上史書并沒有多少記載他斷案的事跡,他的政績也不在斷案上,而是前面提到的那幾點 。相反倒有一些史料證明,這位爺根本不會判案,剛愎武斷,自作主張 , 糊涂中計;而且還脾氣暴躁 , 感情用事 , 胡亂殺人 。
如今記載反映包拯初進官場的事跡已基本不可考 , 只有他首任天長知縣時斷過的一起“牛舌案”尚留史書 。說的是有一賊把別人的牛舌割了,主人來衙門報案,包拯卻叫他回去直接把牛宰了 。不久便有人來告牛主人的狀,說他私宰耕牛,這在宋朝是違法的 。包拯斷喝道:“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此賊被識破,驚服!后人贊美曰:一件小案子,從中看出包拯斷案的機智果斷,也許他“善斷獄訟”之名就是從這時流傳開來 。可是,我從這個案子里愣沒看出他是如何“機智果斷”的 。當然,割牛舌的人做賊心虛,前來告牛主人的狀,這種可能性并不是沒有 。可是,別人就一定不會來告牛主人的狀嗎?包公是不是太武斷了?僅憑人家來告狀就說他是賊,你有什么證據?萬一這賊不承認,你包公咋辦?也許是咱們現代人太復雜了,古時候的人和事就是有這么簡單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