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規漏洞“成就”了“職業閉店人”的生意?

【哪些法規漏洞“成就”了“職業閉店人”的生意?】哪些法規漏洞“成就”了“職業閉店人”的生意?

據央視4月14日報道 , 前不久 , 一品牌早教培訓機構在多地一夜之間關店 。 不少家長表示 , 后續溝通中出現了“第三方”與其對接協調 , 這些第三方有一套完整的閉店流程:首先 , 開展低價促銷充值活動 , 吸引家長充值;其次 , 更換公司法定代表人;最后 , 一夜關張 , 由第三方接手與家長溝通 。
這些操盤的第三方群體 , 又被稱為“職業閉店人” , 他們深諳法律及相關規章制度 , 利用政策漏洞 , 收取服務費 , 幫相關機構“金蟬脫殼” 。
“職業閉店人”這個概念 , 很多人沒聽過 。 事實上 , 這在“處置不良資產”的圈子里已不是秘密 , 甚至還有“職業閉店人”在一些熱門社交平臺上以隱晦關鍵詞拉活兒 。 隨著此類案例增多 , 背后的“職業閉店人”浮出水面 。
他們與準備跑路的機構負責人達成合謀 , 指導其先舉辦促銷活動收割最后一批“韭菜” , 然后火速變更法人 , 過戶給不具備償還能力的“背債人” , 成功“脫殼”后將爛攤子留給“職業閉店人”接手處置 。
這一套運作 , 可以讓經營不善的企業或機構成功卷款脫身 , 又可以讓“職業閉店人”賺取不菲傭金 , 唯獨將風險和損失甩給消費者 。
值得關注的是 , “職業閉店人”的運作在形式上是符合相關規定和流程的 , 這也是消費者往往維權無果的主要原因 。 即便他們大方承認問題 , 消費者也無可奈何——“要告肯定是你贏 , 但我們確實沒錢 。 ”
與這種無賴姿態同樣令人擔憂的是 , 伴隨“職業閉店人”群體的逐漸龐大 , 相關“配套服務”也日趨成熟 , 共同形成一條灰黑產鏈條 。 比如 , 有人專門培養和組織以“背債”為職業的群體;有人盜取或購買一些無乘坐高鐵飛機等消費需求、名下無可執行財產的農村孤寡老人的個人信息 , 用來充當“職業背債人”等 。 眼下 , 一些經營不善的企業為了卷款跑路、甩掉債務而雇傭“職業背債人” , 若這條路子能夠暢通無阻 , 無疑會產生負面激勵效應 , 出現以卷款跑路為目的的企業機構 , 干一票就跑 。 進而言之 , 這還會傷害公眾的消費信心、正常投資者的投資信心 , 對預付費市場的發展預期產生動搖 。
企業經營不善時 , 在合法框架下處置不良資產、尋求最大限度上降低損失 , 無可厚非 。 但“職業閉店人”與有關企業的運作 , 是以傷害消費者權益為代價 , 其中的主觀惡意呼之欲出 。 但是現實中 , 治理又存在諸多難點 , 如認定“職業閉店人”難以取證、變更法人的動機善惡無從考證、機構敗訴也無可執行財產等 , 都制約了治理效果 。
讓治理更有成效 , 需要有關方面加強合作、完善治理舉措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將于今年7月實施 , 其中從設立“書面合同”、強化“按約履行”、明確“事中告知”等方面強化經營者的義務 , 并為預付式消費設立了專門罰則 。 這無疑值得期待 。 從現實角度看 , 還需針對特定預付費行業建立資金監管及信息審查制度 , 讓企業運營、變更有跡可循;針對企業法人在形式上變更而實際控制權卻未發生變化的現狀 , 探索如何打破其套利的優勢條件等等 。
總之 , 對類似“職業閉店人”這樣損人利己的“生意人”不能一路綠燈 。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