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跟前夫的女人能娶嗎 離婚了老婆要改孩子姓

這是侵權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已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
這條規定是對成年人而言的 。人的姓名在孩子出生前父母己經醞釀,出生后填寫醫學出生證明,特別是到派出所落戶口必須起個姓名 。
孩子可隨父姓,可隨母性 。在一般情況下,按照數千年傳下來的傳統,孩子是隨父性的,只有在少數情況下才會隨母姓 。
離婚后,孩子歸母親撫養 , 并不意味著孩子的姓由母親隨意改變 。不經前夫同意 , 隨意給孩子改姓的做法,是對前夫的侵權 。
如果前妻提出孩子隨母姓,在征得8周歲以上末成年孩子贊許之后,作為孩子父親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孩子可隨母姓,你與前妻寫一協議雙方簽名,落款年月日 , 以便到派出所給孩子改名作為依據 。
【離婚孩子跟前夫的女人能娶嗎 離婚了老婆要改孩子姓】如果前妻提出孩子既不隨父姓,又不隨母姓,隨后任丈夫姓,你可表示堅決不同意 。她已經給孩子改姓的,可視為無效 。你可要求她給孩子恢復原姓,前妻一意孤行加以拒絕的,你上法院提起訴訟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由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或者上法院請求改變撫養權,將孩子要回由你直接撫養 , 孩子的姓名保持原狀 。
那一定是你沒有盡到當父親的責任 , 只生不養,愛怎么辦怎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