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屬于婚后財產嗎 大家只需要看這三點

房子,占據了家庭財產的大半,是很重要的東西 。在拆遷的時候,安置房幾乎就是所有的財產了 。但是 , 這里面也可能會有爭議 。今天跟大家聊聊,安置房屬于婚后財產嗎?
其實之所有會有這樣的疑問,一般就是在離婚的時候,大家才會關注 。我國法律對于離婚時夫妻的財產權屬認定采取的一般原則是:主要依據婚姻登記的時間,次要依據財產屬性 。
在離婚當事人沒有相關約定的情況下,以結婚登記時點為分水嶺來認定婚后所得的拆遷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婚前財產還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
【安置房屬于婚后財產嗎 大家只需要看這三點】還有,因為安置房的特殊性,法院還會具體考慮夫妻對拆遷安置房是否有出資以及出資比例,拆遷安置房的面積大小是否與人口因素有關、是否包含擴建和添附的部分等因素,并且會注意保護與被拆遷人同住的家庭成員的居住權 。

安置房屬于婚后財產嗎 大家只需要看這三點

文章插圖
這么跟大家說吧,常見的情況里,房子是男方婚前的自建房,拆遷后獲得了安置房,這就是個人財產 , 女方是沒有辦法分房子的 。
如果這個房子是婚后建的房子 , 那就是共同財產,拆遷后獲得的安置房也是共同的財產 。
但是這里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在拆遷的時候,是按照房屋面積賠償了安置房,跟家里的人口沒有關系 。
如果在拆遷的時候,是按照人口來賠償安置房的話,那么就會有女方的一份,這一份其實就是屬于女方的 , 或者說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這是特殊的情況 。
拆遷安置房的問題相對于普通的商品房復雜得多,首先涉及被拆遷房屋本身是否夫妻共同財產,另外他不是簡單的與房屋價值對應,而是與拆遷政策有很大的關系 。
如果是以原產權為基礎 , 按照居住人口計算安置房屋或者安置補償款 , 則超過房屋評估價值的部分可按共同財產進行認定和分割 。
還有房屋的增值部分,其實也是需要考慮的,比如說自建房婚后擴建,后來拆遷了 , 擴建的這部分就是增值 , 因為是婚后擴建,所以僅僅是擴建的面積就是共同財產 。
因此 , 安置房屬不屬于婚后財產,這里面是很復雜的,需要具體的事情具體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