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屬于野史還是正史 史記是野史嗎

野史秘聞和正史比可信?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來說,是比較不出差異的,二者本質上都是人寫的,即便大處可信,小處也難令人信服 。
但世事總有“一般而言”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正史就比野史秘聞更可信 。
官方VS私人 雖然“官方”被詬病 , 但是史學方面來講,記載歷史的正史因為官方的介入而變得較為可信,畢竟官方是一大群人,并且正史的記載多是根據官方文書、檔案等的記載而成型,故而大處沒有問題 , 小處和細節的話就不見得了 。
私人的話,有些人能利用到皇家檔案,寫就史書之后因為言之鑿鑿,被官方確立為正史,或者學術界有很好的評價,被歷代學者認可,比如《資治通鑒》 。但是那些野史秘聞之類的史書,一方面是私人的著述,一方面還沒有得到官方和學者認可 , 再一方面而言這些野史秘聞大多采自道聽途說的密而不傳且不可驗證的資料,因此可信度自然打打折扣,即便是信史,也因無佐證而不敢令人采信 。
因此,一般而言官方的正史比私人的野史秘聞可信一些 。
可印證VS不可印證正史就是那所謂的二十四史 , 其中有些橋段是可以得到考古學證據的回應的 , 所謂的二重證據法是也 。翻一翻正史,被考古證實的橋段還是很多的 。秦朝的法制社會被睡虎地秦簡的出土所證實 , 正史中記載的燕然山的勒石前一段時間被考古學者發現 , 正史記載中的海昏侯劉賀的事跡又被海昏侯墓所證實,更別說很多其他記載中的遺址和地名的發現 。歷史一旦經過,必然留下了痕跡,正史中的痕跡被深埋地下的實物所證實,當然是可信的 。
【史記屬于野史還是正史 史記是野史嗎】野史秘聞與正史相比,就是少了一些可印證性,野史秘聞相當于現在我們所說的小道消息,有時候甚至是空穴來風,因此其大多不可印證,不可印證的話自然缺乏了可信度 。野史秘聞大多記載一些人與人之間的故事,有時候行文荒誕不經而讓人難以采信,有時候太過私密不可證明而又讓人不能信、不敢信 。況且又加上“秘聞”二字 , 既是秘密,何以公之于眾?不得不說有扯謊的嫌疑后 。再說這是秘密 , 有人懷疑,但狡辯稱為秘密,自然讓人沒法查證 。故而,野史秘聞主要是因為其無佐證的材料,無法滿足二重證據法,才無法讓人相信的 。
因此,一般而言官方的正史比私人的野史秘聞可信一些 。
最后,雖然如上所述正史比野史更可信一些,但這種可信度僅僅是相對而言的 。畢竟,歷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歷史又是出自人之手 。就像人無法踏進同一條河流一樣 , 一個人不可能看到每一件事與物的形成與變化過程,即便目睹了事發經過,也只是以一個角度 。故而,在此基礎上記載的歷史又怎么能完全可信呢?
歷史的記載,大處可信 , 小處就不可信 。就是輪廓可能看上去有模有樣,但仔細一看,面目上可能就難以置信了 。歷史記載就是只能相信它的輪廓而不是細節 , 比如各朝代的存在是可信的,但里面的諸多史實就不能輕易相信 。
所以,真真而言,正史中的大的輪廓較為可信,細節也不見得能夠相信 。而從這一個角度而言,野史秘聞也正是因為太多細節描述而難以令人相信 。
歷史記載的可信與不可信是一個長論不休的歷史哲學命題,希望讀者在評論中提出自己的想法 , 切磋共進 。
所有歷史都是現代史,每朝每代都有修史,改過對自己不利,保留對自己好的,然后再加點油添點醋,然后再傳到下一個朝代 , 周而復始,結果經常是面目全非 。不論正史、野史都難逃其宿命 。所以,辯證的看待歷史吧!歷史的意義不在于過去 , 而在于現在,為今人指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