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姻登記異議期 現在的人結婚確實很輕率

現在有了婚姻登記異議期,你覺得有必要嗎?我個人認為是有必要的,因為現在的人結婚確實很輕率,有的人根本就不想結婚,只是因為身邊的人都在結婚,所以他也只能結婚 。
現在有了婚姻登記異議期 , 顧名思義,申請登記不再立即生效,而是區分為申請登記和登記生效兩個階段 , 中間增加兩周時間的異議期 。
【如何看待婚姻登記異議期 現在的人結婚確實很輕率】我們說婚姻自由,如今既然提高了離婚門檻,那么結婚提高門檻也是理所應當的 。不僅針對婚前隱瞞事實的夫妻,所有人都應該冷靜的面對婚姻 。

如何看待婚姻登記異議期 現在的人結婚確實很輕率

文章插圖
男女雙方去民政部門登記時,由工作人員告知異議期內雙方可行使的權利,建議雙方進行婚檢;建議雙方在異議期內進行信息披露,披露范圍雙方自行協商,如病史、婚史、犯罪記錄、個人債務、信仰、家庭情況等 。
不為了結婚而結婚就沒那么多事了,現在的人閃婚閃離的,都是兒戲,不管是為了應付家人,還是生子和其他奇葩理由 , 現在的人結婚太輕率了 。
既然要結婚了,婚檢結果必須要雙方都知道 , 這才是婚檢的真正意義,支持告訴雙方婚檢結果 。有點結婚冷靜期的意思 。
這個對那些騙婚的人來說,確實能起到一定作用 。但是這部分畢竟是少數,大多數都是普通人結婚,不能因為這少部分就耽誤了大多數人 。并且憲法規定婚姻自由,如果按照這種提議,是違背了憲法的 。
也有人覺得,這沒有必要,是多此一舉,現在的年輕人極少有一見鐘情,短期內成婚的 。他們在一起相處少則三年二年,多則六、七年,只要雙方不是刻意想隱瞞,各自已經很了解對方了 。加之現在年輕人結婚普遍年齡偏大,能去領證早已經過了深思熟慮 , 實在沒有必要再設立異議期!
也有人說:“婚姻登記異議期是把婚姻登記復雜化的想法,因為在婚姻登記之前人們已經考慮周全了是否結婚登記了 , 不會在婚姻登記之前還沒有考慮好是否真的是需要結婚 。”
但事實上 , 其實并非如此,有一些人結婚不是為了愛情,而是應付家長 , 針對這種情況,這些人確實需要一定的保護,只用兩周就能讓一些人脫離泥沼,我認為是值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