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應歸誰 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

案情簡介
小孫與小趙于2012年初登記結婚,2013年6月生育一女 。而后因雙方性格不合訴至公堂,要求解除婚姻關系 。雙方對女兒的撫養權爭得不可開交 。那么女兒究竟應該歸誰撫養呢?
法理分析
《民法典》第1084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
簡單來說,撫養權根據子女的年齡來定,不同的年齡段有不同的處理原則 。

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應歸誰 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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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應歸誰 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母親撫養為原則,因為孩子年齡較?。贍蓋贅а先寺滋煨?。即使此時父親一方在經濟收入、住房、教育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法院也會將撫養權判歸母親一方 。如果母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父親直接撫養: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優灰擻肫涔餐畹模揮懈а跫瘓「а邐?,而父母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
已滿兩周歲不滿八周歲的子女,要綜合各種因素考量后決定撫養權的歸屬,有可能歸母親,也有可能歸父親 。考量的因素包括:年齡、性別、既往生活環境、經濟收入、住房條件、教育條件等 。其中年齡、性別為內部自身因素,既往生活、收入、住房、教育為外部環境因素 。從兩歲到八歲的成長過程中,年齡、性別的內部因素所占權重有一個從高到低的減弱趨勢;收入、住房、教育為外部環境因素所占權重有一個從低到高的增強趨勢 。子女年齡在兩歲到五歲之間的,法院會傾向于母親方決定撫養權歸屬 , 子女年齡在五歲到八歲之間的,法院會綜合平衡內外部因素判歸子女撫養權 。
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應歸誰 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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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滿八周歲的子女,在綜合考量內外部因素的基礎上 , 還要聽取子女的意愿 , 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 。在子女隨雙方共同生活的情況下,要全面聽取子女對父、母的意見,在子女已隨父(或母)單方生活的情況下,要注重聽取子女對母(或父)的意見 。鑒于此時子女已能讀書識字,建議可以讓子女寫成“愿意隨父或母一起生活”的證人證言提交法庭 。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關系可以因結婚而形成 , 也可因離婚而解除,但基于子女出生形成的自然血親關系,不會因父母婚姻關系的消滅而受到影響 。父母離婚會導致撫養子女的方式發生變化,但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對子女的義務始終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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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本案中,小孫與小趙的女兒于2013年6月出生,今年已經9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小孫和小趙撫養條件相當的情況下,法官會主動詢問孩子的意愿 , 并綜合雙方的外部條件 , 來綜合考量決定撫養權歸屬 。
責任編輯:陳闊
封面設計:張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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