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判給誰 離婚后3歲的孩子判誰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判給誰 離婚后3歲的孩子判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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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判給誰 離婚后3歲的孩子判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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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劇情
治愈
撫養權
夫妻離異是彼此人生的選擇,對于有孩子的家庭來說,結束的是婚姻,但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依舊存在 。最近有一部讓人笑著笑著不禁流淚的電視劇《以家人之名》,就講述了三個原生家庭有缺失的孩子在兩位爸爸的撫養下彼此扶持,治愈內心創傷的故事 。
劇情終究是劇情,但現實中常常有因父母感情破裂,離異后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案例 。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判給誰 離婚后3歲的孩子判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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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如何處理“奪子大戰”中
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讓父母離異的孩子依舊沐浴在愛中成長?
離異后,孩子的撫養費又該如何計算?
金額的確定又有何標準?
本期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
民事審判庭法官曹艷梅
結合真實案例,為大家答疑解惑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判給誰 離婚后3歲的孩子判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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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艷梅
上海虹口法院
民事審判庭法官
案例一
高學歷、經濟條件好能成為爭奪撫養權的籌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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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與王女士戀愛不久后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子 。然而婚后瑣事逐漸消磨了兩人的感情,兩年后,張先生向法院起訴離婚,并同時提出3歲兒子的撫養權歸自己,理由是自己作為高校教授 , 文化層次和經濟條件明顯優于妻子 。而王女士卻不同意小張跟隨爸爸生活,她認為兒子從出生一直由自己照顧,包括分居期間,張先生僅僅與兒子通過幾次視頻電話,甚至沒有給過一分錢撫養費 。自己雖然經濟條件差一點,但是和兒子感情深厚 , 兒子理應由自己撫養 。
法院審理后認為 , 張先生與王女士婚后共同生活,過多地堅持自我的方式和習慣,未能彼此包容,現雙方均同意離婚,依法應予準許 。對雙方爭議的孩子撫養關系的問題,孩子目前尚屬幼年,長期與王女士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相對穩定,減少兩人婚姻關系變動對孩子的影響非常重要,延續孩子現有的生活環境 , 離婚后繼續隨王女士生活更有利孩子現階段成長 。此外考慮孩子目前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 探望方式可適當放寬,即每月單周周六上午9點至下午6點,日后孩子的需求和學習時間改變,雙方可再協商變更,王女士應積極配合張先生履行對兒子的探望權 。
案例二
變更撫養關系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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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女士和李先生是一對“80后”小夫妻,有一個兒子小李 。婚后兩年兩人感情破裂離婚,經法院調解,小李隨母親武女士生活,李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 。幾年后,武女士突然一紙訴狀將前夫告上法庭,稱因孩子太小自己一人無法照顧,要求判決變更小李隨父親李先生生活,自己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李先生面對前妻的要求傻了眼,他認為前妻生活狀況沒有變故,在上海擁有產權房,且房屋無抵押貸款,條件優渥 , 自己也依照調解按月支付撫養費,不同意變更撫養關系 。
法院經審理認為 , 離婚后的子女撫養,應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 并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以保障子女合法的權益 。武女士與李先生在離婚時,雙方約定孩子小李隨母親共同生活 。目前兩人均系在職員工,武女士并未舉證證明自己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發生了不利于孩子的變化,武女士以自己在上班為由要求變更孩子隨父親李先生生活,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據此駁回了武女士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