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主動離婚以后孩子怎么判 女方主動離婚孩子咋判

來源: 大律師網
導讀:婚姻真是愛情額墳墓嗎?至少在離婚夫妻的眼里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夫妻離婚以后 , 除了財產方面糾紛 , 還有關于孩子撫養權問題更是棘手 。特別是,離婚以后,孩子撫養費能要求一次性付清嗎?什么情況下孩子會判給男方?如果是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孩子撫養權會判給誰呢?
女方主動離婚以后孩子怎么判?

女方主動離婚以后孩子怎么判 女方主動離婚孩子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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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孩子怎么判,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 , 哺乳期內的子女 , 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 , 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子女撫養意見》)中對離婚后子女撫養問題作了具體規定 。根據這些有關規定,父母離婚時,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區分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哺乳期內的子女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 。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 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 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 。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對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 , 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 。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絕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父母雙方均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蛘哂釁淥煥謐優硇慕】檔那樾? ,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
(2)相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子女撫養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 , 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 , 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 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
(3)考慮子女意見 。由于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愿,因此 , 《子女撫養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
(4)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歸父母一方直接撫養外,也可以考慮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 。《子女撫養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 , 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