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須30天冷靜期 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

宜賓新聞網12月21日訊(采訪人員 何東)離婚,是一段感情走到盡頭的歸宿 。當今社會對結婚、離婚的態度更加寬容,但從2021年1月1日起,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施行 , 當事人對于離婚再也不能隨性,從到民政婚姻登記部門遞交離婚申請當日起,需要有30天的冷靜期 , 方可辦理登記手續申領離婚證 。

辦理離婚須30天冷靜期 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

文章插圖
目前翠屏區每年離婚人數3000余對 。(采訪人員 何東 攝)
新法施行 須經過30天的冷靜期
在翠屏區民政局婚姻登記大廳里,工作人員正在給一位來咨詢離婚事宜的市民解釋相關的事宜,告知他如果是下月來辦理 , 從申請當天開始,需要有30天的冷靜期后,方可辦理手續領取離婚證 。
據了解 , 目前辦理離婚有兩個途徑,一是雙方在民政婚姻登記部門自愿辦理離婚,二是通過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 。
【辦理離婚須30天冷靜期 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現在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須雙方帶上結婚證、身份證和戶口本離婚協議,以及準備符合要求的照片,經審核證件后,雙方自愿離婚 , 便可現場辦理登記,并領取離婚證 。“翠屏區每年辦理結婚登記約6000對,辦理離婚登記3000余對,結婚登記中,有6%至8%是復婚的 。”宜賓市翠屏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相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1月1日起 , 辦理離婚的,須經過30天的冷靜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相關規定 ,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先到民政婚姻登記部門提交離婚申請,初審當事人證件和材料無誤后,婚姻登記機關將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并從申請之日起開始進入冷靜期 。冷靜期從民政部門收到離婚申請之日起算30天 , 30天之內,雙方或其中一方后悔不想離婚,則可以到民政部門撤回申請 。第30天的冷靜期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則申領離婚證延期到上班第一天 。”該負責人表示,30天冷靜期如果雙方都沒有來撤回申請 , 便進入受理期,受理期也是30天,雙方可來申辦離婚證 , 但如果受理期的30天內,雙方也沒來申領離婚證,則視為自動撤回離婚申請 , 過后想再申請離婚的,需要重新走離婚程序 。
辦理離婚須30天冷靜期 夫妻冷戰多久可以離婚

文章插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起施行,離婚須有30天冷靜期 。(采訪人員 何東 攝)
婚姻登記部門已開展培訓 更好地為市民服務
對于新的離婚登記辦法,不少市民表示,他們已經通過相關的宣傳得知了離婚將有冷靜期 。
“現在有了冷靜期,會挽回很多婚姻 。”與妻子已經離婚的黃先生說 , 當時他和妻子吵架后,雙方都很激動 , 說到離婚,很快就去辦理了離婚手續,事后雙方都覺得有些后悔,但是手續都已經辦了,而且辦理離婚時,雙方因為財產等又發生了一些掙扎 , 事后都覺得很傷感,便沒有再復婚了 。“如果當時有冷靜期 , 我想我們的婚姻也不至于這么快就結束了 。”黃先生說 。
市民張女士也表示,自己的婚姻目前也處理危險期 , 雙方都在冷戰,而且離婚的意愿也很強,但是得知有冷靜期后,她表示自己也會認真思考,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 。
據了解 , 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后,離婚程序有所變動 , 目前,翠屏區民政局
婚姻登記處已經開展了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并且開始印制相關的宣傳資料,以便更好地為市民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