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左都御史是什么官職?

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最高長官 , 與右都御史同掌都察院,軼正二品 , 并與六部平行,合稱為九卿 。明初左都御史地位稍低于右都御史,后明官制改為尚左后,左都御史的地位開始高于右都御史 。御史可以對官員進行監察和彈劾,遇到一些官員違法亂紀之事時,還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之權,可以說都察院的權利極大 。

清朝的左都御史是什么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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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左都御史,又稱總憲,明清時期都察院主管 , 掌院事 。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設左、右各1人 , 正三品 。十七年升正二品 。洪熙元年(1425年)南京都察院設都御史1人 。
清朝的左都御史是什么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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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順治五年(1648年)定制,滿、漢各1人 。初制滿員一品,漢員二品 。十六年(1659年)改并二品 。雍正八年(1730年)俱升為從一品 。其右都御史為總督之兼銜,不設專員 。
【清朝的左都御史是什么官職?】
清朝的左都御史是什么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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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知識
以左都御史為長官的都察院,除“職專糾劾百司”之外,還有兩項重要職能,其一為天子耳目,即所謂的言官,在特定時期特定情況下甚至可以風聞奏事;其二為重案會審,即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三法司就是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