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離婚女人最渴望什么

對于一個三十四歲的離異女人來說,命運對她似乎有些殘酷 。此時的她,最渴望、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盡快從痛苦的婚姻中走出來,重新找回人生的意義和活下去的理由 。
離異后的她,也許身邊還帶著孩子 。為了生存 , 為了孩子,她不允許自己沉浸在不幸婚姻的痛苦中,她必須要站起來,去獨自面對生活 。
誰不希望有一個幸福溫暖的家,誰不想有一個知冷知熱的愛人,在自己累了,痛了,孤獨無助時,有一個堅實的肩膀可以靠靠 。
然而,在她與他走進婚姻殿堂的那一刻起,她就認定了那個人就是自己夢里尋他千百度的他 。于是,她將自己的一切,連同自己的未來,一股腦交給了對方 。
原以為從此可以舉案齊眉,共度每一個黎明和黃昏 。他負責掙錢養家,我負責貌美如花 。
時光的無情就在于,你以為太陽每天都會從東方升起;你以為,深愛的那個他會一直對你寵愛有加,永遠視你為掌上明珠 。
就在你為了忙碌一天的愛人,回家能吃到熱乎乎的飯菜;就在你為了你們愛情的結晶——孩子,能有一個很好的成長環境時,愛人的事業如日中天,而你卻毅然辭去了收入可觀的工作 。
一句:“還有我呢”,讓你義無反顧的回歸家庭 。你把愛全部奉獻給了愛人和孩子,看著他們滿足幸福的笑臉,你心里也蕩漾著愛的漣漪 。
從什么時候開始的,他不再是下班第一時間沖回家;加班、出差的頻率越來越高;對于你提出的要求,也是能敷衍就敷衍 , 不會再像當年那樣 , 為了你喜歡的那款冰激凌,半夜三更出門滿世界尋找 。
不記得那是什么時候的事情了,當你發現他襯衣領上的口紅、他身上的香水味,你像發瘋了一樣,不愿接受這個現實 。
那時候,寶寶才三歲,你怎么也無法接受:你和孩子將被拋棄的現實 。
你拼了命地想挽回曾經的幸福時光,然而,此時你想握住的愛情 , 就像手里的沙子,攥得越緊,流逝的越快 。
直到他轉身離去,空蕩蕩的房子里就只剩下你和孩子時,才知道這一切已經無法挽回了 。
你失神地呆坐著,不知道過去了多久 。
“媽媽,我餓了 。”四歲兒子稚嫩的聲音,把你帶回到了現實中 。
從這一刻時,你明白了:你不再是為愛情活著 。為了孩子,你要先好好活下去 。
你摖干眼淚,換上久未穿過的亮色衣裙,拉著兒子的手,毅然走出了家門 。
下面分享一段書中經典的愛情故事 。
一、再濃的情,也有淡的時候
莎士比亞說:“再好的東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記憶,也有淡忘的一天;再愛的人,也有遠走的一天;再美的夢,也有蘇醒的一天 。該放棄的,決不挽留;該珍惜的,決不放手 。”這段話 , 用于婚姻關系中,特別適合 。
比如《我的前半生》書中的子君,當她走進婚姻時,年輕漂亮、聰慧自強,讓涓生很是愛憐 。“我養你” 一句發自肺腑的話,讓子君感動 。從此離開職場 , 一門心思相夫教子 。
歲月無情,一切都在時光荏苒中發生著變化 。只是當事人沉迷其中,渾然不覺 。
子君的眼里只有孩子和丈夫,心里是滿滿的愛和溫暖 。殊不知,此時的涓生已經不是彼時的涓生,他已經厭倦了把他視為“天”的子君 。無奈 ,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子君被無情的拋棄 。
與其說子君的前半生輸給了愛情,不如說輸給了自己 。
她看不見身邊的危機,感受不到婚姻出現的裂痕 。也許是她不愿去想,不愿面對 , 也可能是在逃避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