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嫁遠娶看似很凄涼,實際上完全沒必要,聽我給你分析造成遠嫁遠娶的兩個原因和一個解決辦法,也許也就釋然了 。
一、現在人是流動的,而緣分的產生又是隨機的,遠嫁遠娶也就成了必然以前的人都是“單位人”,基本上都是在單位附近固定下來,各種社會關系也就在這附近慢慢形成 。當然在廣大的農村更是這樣的情況 , 祖祖輩輩生于斯長于斯 , 所以通婚也就在方圓十里范圍內解決,遠的也很難超過方圓百里 。
在第一張身份證誕生前,人們到外地去要憑單位介紹信工作證等各種證件 , 人的流動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遠嫁遠娶的現象比較少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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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隨著1980年代,我國實行居民身份證制度,人空前流動,人們奔赴各地打工 , 也造成了春運等超大規模的人口流動 , 國外媒體曾形容為“歷史上人類最大規模的人口遷移” 。
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在異地他鄉遇到緣分的可能性大大增加,遠嫁遠娶的現象也就普遍起來 。
二、即使同一個地方的人結婚,因為工作等原因,夫妻倆一起奔赴遠方追逐夢想,這是另一種形式的遠嫁遠娶大中專畢業生,有了一定學歷和專門技能 , 老家的情況因為各種機會比較少 , 不少人就奔向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或者省會及經濟中心城市 , 尋找工作機會,去努力打拼,這個時候盡管配偶是本鄉本土,但確實遠離父母雙親,是另一種形式的遠嫁遠娶 。
特別是隨著城市落戶政策的放開 , 不少人舉家前往適合自己發展的城市 , 這城市可能距離老家千里之遙 , 與父母相隔千山萬水 。這樣的情況 , 也是遠嫁遠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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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題擺在這里了,怎么解決呢?聽我獻上錦囊妙計遠嫁遠娶,本來是針對傳統農業社會來說的 , 也是“父母在不遠游”古訓的軟性束縛,現在情況發生了根本變化,所以觀念就得改 , “父母在 , 帶父母遠游”!
把父母帶在身邊,他們身體好的時候,可以幫著帶帶孩子,當身體需要人照顧時,可以在社區或者附近的托老機構或者養老院,讓父母頤養天年,周末定期去探望 。
有人說,這樣做談何容易,大城市養老費用,一般家庭特別是打工的人無法承擔,那就在老家安排相關的親戚照顧父母 , 適當給點費用,自己也要經常回家看望父母,不要再動不動幾年不回老家 。
總之,遠嫁遠娶這樣的現象多了起來,產生相應的問題也是必然的,但是要想辦法解決這些問題,讓遠嫁遠娶成為人們都能接受的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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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些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不難發現,遠嫁一直都伴隨著“不舍”這個關鍵詞 。
不嫁,也許會為放棄愛情后悔終生 , 畢竟相愛不易,這世上的真愛本就稀缺;
【遠嫁舍不得父母 對于遠嫁你怎么看】嫁了 , 遠離父母 , 無法在他們需要的每一刻及時陪伴在身旁,畢竟父母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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