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什伍連坐法

商鞅變法 , 改變了積貧積弱的秦國面貌,真正達到了人盡其力、地盡其利的結果 。使秦國一下躍入一流強國之列,秦國富強,秦人則是聞戰則喜 。秦人對新法的執行和貫徹 , 幾乎達到了偏執的程度 , 東方列國懼怕不已 。于是就有了商鞅嚴苛、不仁的說法 。

商鞅變法什伍連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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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什伍連坐法】說他不仁,無非是抓住了商鞅的“什伍連坐法” 。
連坐制,其實不是商鞅發明的,在他之前的周代就已經有了,只不過是被他發揚光大了 。
“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于親,民人不能相為隱” , 他的規定其實很簡單,就是夫妻、親人等發現罪行都要舉報,這樣就能達到:“其勢難匿者 , 雖跖不為非焉” 。也就是說,即便是盜跖在世,也不會為非作歹 。
如果不揭發呢?一家有罪而九家連舉發,若不糾舉,則十家連坐
于是,秦法就有了滅絕人倫的稱謂,并且也不公平,我沒有犯法,憑什么抓我?
我們不妨做個極端的假設,人這一生不可能不犯錯誤,如果因為一人犯錯而把全村人抓起來,怕是秦國的監獄也沒這么大 。
那真實的連坐是如何實行的呢?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夢縣睡虎地的一座秦墓中,發現大量秦簡,里面就有涉及秦代律法方面的內容,我們不妨看下竹簡上的秦國連坐法 。
案例1
賊入甲室 , 賊傷甲,甲號寇,其四鄰、典、老皆出不存,不聞號寇 , 問當論不當?審不存,不當論;典、老雖不存,當論 。
翻譯過來就是,有賊進入甲家,把甲給擊傷,甲呼喊有賊,但是如果恰好四鄰、里典、伍長都不在家的話 , 是否應該論處?
如果經審查 , 確實都不在家的話 , 四鄰是不用論處的,但是里典和伍長即使不在家 , 也是要處罰的 。
可見 , 連做法并非一刀切,對百姓還是比較寬泛的,主要約束的還是基層官員,讓他們加強本區域的巡查 。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官員正在上班,而他家所在的位置發生了連坐,這個官員應該怎么處理呢?
《秦律雜抄》也有一條類似記載:“吏從事于官府,當坐伍人不當?不當 。”
答案是:這名官員不當連坐 。
案例2
甲盜錢以買絲,寄乙 , 乙受,弗智(知)盜,乙論可(何)(也)?毋論 。
是說甲用偷盜來的錢買了絲,寄放在乙處,我們或許就以為,乙就是犯了收臟之罪,起碼這連坐是跑不了的了,但是秦法規定,如果乙不知情,乙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 。
再看一個夫妻之間的案例:
夫盜千錢,妻所匿三百 , 可(何)以論妻?妻智(知)夫盜而匿之 , 當以三百論為盜;不智(知),為收
也就是說,丈夫盜竊了一千錢,把三百錢藏到了其妻那里,他的妻子怎么判定呢?如果她知道這是盜竊來的,那就按照偷盜三百錢的罪行來判 , 如果不知道,那就按照收臟罪來處罰 。
可見,這連坐法,并非不分青空皂白,它充分考慮到了具體情況 。
不僅如此,秦法規定之詳細,大大超出了我們現代人的想象力 。
舉個例子,路上有人躺地上了,你是幫還是不幫?幫 , 怕被人敲詐;不幫,心里過意不去 。但這些在秦國都不是事,因為你必須上前,不然要處罰你 。
有賊殺傷人沖術,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當貲二甲
你距離賊人百步之內,不幫忙捉賊的話,要罰你兩套盔甲的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