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中國|一塊葫蘆殘片印證“葡萄美酒夜光杯”( 二 )


|考古中國|一塊葫蘆殘片印證“葡萄美酒夜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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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克亞克庫都克烽燧中 , 考古人員還發現了“開元通寶”和“乾元重寶”等貨幣 , 其中“開元通寶”是唐朝統治290年中的主要流通貨幣 。 以“開元通寶”為例 , 三十文錢在唐代究竟能有多少購買力呢?
根據《金泥玉屑叢考》中提到的 , 唐代的物價根據饑年和豐年 , 相差非常大 。 在饑年 , 斗米千錢的事情時有發生 , 如貞觀初年 , 大饑 , 斗米可換得綃一匹;2年后的貞觀三年 , 一斗米只需要3、4錢 。 在開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 , 《舊唐書·玄宗紀》中記載:“其時頻歲豐稔,京師米斛不滿二百 。 ”唐代1斛等于10斗 , 約合79.32千克 。
當然 , 相比于富庶的中原地區 , 邊疆地區的物價就稍微貴一些 。 根據《大谷文書》記載 , 天寶二年(743年) , 高昌地區白面每斗最低36文 , 北庭面每斗35文;《敦煌文書》記載 , 天寶四年(745年) , 粟一斗27文 , 小麥32文 。
在于闐地區 , 曾有文書記載 , 有人曾出錢120文沽酒三斗;也有人只花了375文就買到了一石也就是10斗 。
那么 , 張三郎30文到底買了多少葡萄酒呢?胡興軍不無遺憾地表示:“在發掘出這張文書的時候 , 有點遺憾 , 因為記錄到了‘葡萄酒’就戛然而止了 , 當時我們就在想 , 這個后面還有沒有文字?30文可以沽多少葡萄酒?可惜 ,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找到 。 但是我想 , 葡萄酒應該還是比較稀罕的東西 , 并不是每天都可以喝得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