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工資沒有工資明細

我們老單位曾是一家1958年經公私合營后具有5~6百人的以機械制造為主的小國企,過去年代大多數老工人都來自浙江和江蘇一帶稱作為"銅匠”的專業技術老手 。
本人是70年代初進廠的,當了三年學徒工,經歷了計劃經濟與1978年改革開放后的市場經濟年代及90年代初的社保制度的改制,直至退休 。
無論是哪個年代,單位發工資均有工資明細單,且每月發薪日前有勞資科造冊制表,似一本長約400毫米寬約300毫米厚約一公分多的數十張打有長網格(容易撕下成工資條)的薄本 。
5~6百人(不含退休人員)發工資也需厚厚的幾十本,發薪日每月15日那天財務科熱鬧非凡 。即安排退休工人上午10時始領取退休金,后有些老同志還要去工會退管會報銷醫藥費 。
【發工資沒有工資明細】在職職工恰要在下午1時始領取工資 。甭管是退休和在職人員均有工資條明細,尤其是在職人員去財務科領取工資時即要在形成網格工資本中按每人的工號簽字,也方便,
有利于財務和勞資部門保存,且每人的工資袋中的工資數額均由一條工資明細條包裹著 。
工資條首先是應發工資額的詳細,其中包含基本工資和獎金及各種福利津貼如理發費等明細(那時還沒有績效工資) 。
工資條中間是扣款部分如工會互助借款等,最后是你的工資實發數 。也就是說,自本人進國企始至退休,始終保持每月領工資具有工資條明細 。
國企也正規,盡管退休人員90年代社保制度改革后有社保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但當國企勞資部門對相關即要退休的人員辦手續時 , 檔案中也應正常存在工資的變更狀況,所以社保機構退休手續辦得也順利 。以上個人見解 。
應該有,但是我們沒見過 。如果你覺得工資不對去問領導,他就打個電話問問財務然后告訴你原因 。不知道這樣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