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緝令上的畫像畫的準嗎?如果抓錯人怎么辦?( 二 )


這個“照身帖”,其實就是最早的身份證加戶口本,由商鞅發明 , 里面記錄你的出生地、家庭信息、還有持有人的頭像 。當時住店、出城、進城都需要出示證件才行,不然不會有店家給你提供住宿的 。
想想當年的條件,出示“身份證”容易被抓,不出示的話 , 宵禁時間一到在外游蕩一樣被抓,你說不進城?過去那種條件,你真的敢獨身在山里過夜?
到唐朝時期,通緝令又加上了畫像,或許不準確但也能作為參考 。

古代通緝令上的畫像畫的準嗎?如果抓錯人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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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抓捕 , 賞罰分明
通緝令上的畫像雖然不是完全相像,但是通緝令憑借特征描述、畫像、戶籍管理制度再加上懸賞,對于緝拿逃犯還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
通緝令上一般會寫明懸賞“官價”,相當于今天的舉報獎勵,還會有“暗花”懸賞,就是給“江湖人士”開出的私價 。這“江湖人士”有點像今天的私家偵探,總之是耳聽六路眼觀八方的大神 , 通常給出的線索準確又詳細,所以這“暗花”常常也比“官價”高很多 。
春秋時期,楚平王通緝伍子胥給出的官價就有糧食五萬石;宋朝直接有規定,如果能舉報殺人犯 , 則賞錢五萬;到明朝,如果你能直接把罪犯抓捕送官,那這個罪犯的家產就歸你了 。
有獎,自然有罰 。
商鞅開創了“保甲”制度 。就是說 , 以一個“保”為單位,如果“保”中出現了罪犯,那么整個“保”都要被連坐 。
在過去,隨便出個城都得左簽一個文書、右蓋一個章的 , 所以流動性非常小 。一旦城中出現了外地人,幾乎人人都會提高警惕,都不說送官了 , 投個店估計都得連家里幾頭牛問個一清二楚 。
所以,逃犯想要在城中“神不知鬼不覺”真的太難了,說“大隱隱于市”的也得先有個敢容納你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