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也都在說這個武松的事情,武松是好漢沒錯了,但是我們也知道武松是殺了人的,但是武松殺了人之后話說要被發配到邊疆的,但是沒有說殺人償命這一說的,那么很多人就要問了 , 未必在這個宋朝殺了人不用償命的么?對于這個問題感興趣的,下面我們也一起來簡單的分析揭秘看看吧 。
這個問題有三個原因,并非是北宋律法殺人不償命 。
1、古代對同態復仇的態度對于同態復仇(也就是書中武松為兄報仇殺人),古代的律法有時是反對,有時是支持,有時則是不支持也不反對,所謂不支持也不反對,就是說你干了復仇之時,法律仍然會懲罰你,但是會視情節對你有所寬仁 。
武松生活的北宋,對同態復仇的態度正是最后一種,不支持也不反對 , 因為武松是為兄復仇,所以從當時法律來說,殺死了毒害武大郎的潘金蓮等人 , 可以得到一定的諒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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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松行事縝密,準備好了證據武松好歹是當了一段時間都頭的,顯然是懂法的,他為了報仇,事先做好了充足的準備,找好了人證物證,為何呢?除了武松心細之外 , 他自己也是清楚,自己這罪行,很可能是罪不至死,但這個前提得是自己找好證物和口供 。
我們看武松是怎么做的?
武松為兄報仇起先是走法律程序,從何九叔那里拿到發黑的武大郎骨頭,找縣令報案,結果縣令受了西門慶的賄 , 不肯受理 。武松被搪塞后也不鬧事兒 , 繼續不動聲色 。相反潘金蓮等人聽說武松報案失敗了,也就敢大著膽子跟武松搭話,武松也還是面色如常,只是表示快到哥哥斷七了,要答謝一下街坊四鄰,這屬于很正常的禮貌,潘金蓮、王婆都沒有疑心 。
武松宴請四鄰,王婆自然也在其中 , 于是武松把人請到之后讓土兵前后把著門,不許人出去,然后叫了鄰居中會寫字的胡正卿,拿出紙筆給他 。隨后武松拿住潘金蓮,指定王婆 , 表示冤有頭債有主,我武松不傷無辜,各位都是見證,但哪個先走就先吃我五七刀 。于是逼迫著王婆一字一句的招供,胡正卿一句一句的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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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王婆講完了一切,武松就在武大靈前,當眾殺了潘金蓮為祭,并讓人把王婆押走 , 注意武松沒有親手傷害王婆 。武松為何這么做呢?很重要原因便在于王婆是最重要的人證,必須留著 , 而不傷害王婆,只抓著潘金蓮,也就給了王婆一個幻想 , 認為自己可能保住一條性命,自然就什么都招了 。
最后武松湊齊了人證物證口供,這才去殺西門慶 , 殺了西門慶后,帶著這一堆東西,再去投案自首 。
3、縣令和府尹同情武松 , 把卷宗改得輕了陽谷縣的縣令雖然之前收了西門慶的錢財,但武松之前替他辦事賣力,而且剛剛幫他去東京送了賄賂,只不過西門慶活著的時候知縣比起武松給他辦事賣力,他更看重西門慶給的好處 , 但現在西門慶死了,那就又念著武松了 。于是為了周全武松的性命,這個案宗,他是這樣寫的 。
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 。婦人將靈床推倒 。救護亡兄神主,與嫂斗毆,一時殺死 。次后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奸,前來強護 , 因而斗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斗殺身死 。
正所謂長兄如父,古人重孝,潘金蓮不容祭祀 , 過錯方是潘金蓮,隨后爭執,也說是潘金蓮推倒靈床 , 武松救護亡兄神主,斗毆殺死嫂子,仍然是潘金蓮有過在先 。但無論如何 , 知縣這么一改,都是武松本意不想殺人,只是情急之下出手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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