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勾踐劍為何禁止出國?

文物展覽,一方面可以讓現代人感受到古人的匠心之作,另一方面也是展示本國古老文化,而世界上各國之間也難免會有很多文物相互展覽的機會,對待別國的文物 , 自然也是需要極其慎重和尊重的,要尊重別國的文化 。然而中國的一些文物 , 卻經常遭受來自國外的惡意的損壞,即便是無心之過,卻也得不到任何有實質性的賠償道歉,完全無視中國古老的文化,此等行為,實在是令人不齒 。

越王勾踐劍為何禁止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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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 , 當中國兵馬俑在費城富蘭克林學會博物館展出時,被一位名叫邁克爾·羅哈納的美國青年折斷手指并帶回家中,引發國內輿論熱議 。
本周二,此案終于在當地法院結束初審判決,人們本該迎來一個公正的結果 , 期待文物的尊嚴能得到保障 。然而當判決的結果從大洋彼岸傳來 , 陪審團經過11小時的漫長拉鋸,以7比5的投票結果產生分裂,多數意見贊成邁克爾·羅哈納無罪 。
他的辯護律師認為法庭的指控過于嚴厲 。律師稱 , 羅哈納不是電影《十一羅漢》和《碟中諜》中的藝術大盜 , 他沒有穿著忍者服在博物館中潛行,而是一個身著鮮艷而丑陋綠色圣誕服飾的醉酒小孩,檢方錯誤地將適用于大型博物館盜竊的法律施加在羅哈納身上,他沒有“盜竊和藏匿文化遺產”,這只是一起“年輕人破壞公物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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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想象,此類避重就輕的辯詞竟會發生在美國這個以保護私有財產為立國之本的國家,會發生在在費城這座起草了立國文書《獨立宣言》的城市 。更為重要的是 , 此類言論根本沒有考慮到國人的文化情感 。中國的文化遺產何時成為美國的公共物品了?
初審判決結束后,有網友在微博提問說:“如果偷走自由女神像的火炬也無罪嗎?”當地檢方也對陪審團發起質問,稱如果有人將費城的獨立鐘偷走了一塊 , 后果又會如何呢?
其實 , 美國對于類似案件的法律判決相當嚴苛 。去年的7月4日 , 一位名叫特蕾西·奧庫穆的女子因攀爬自由女神像,被判處200小時的社區服務和5年緩刑 。為何到了中國的文化遺產受損,情節更為嚴重時 , 陪審團反而傾向破壞者無罪呢?
前不久,在美國內華達州,一名男子因為破壞加州與內華達州相毗鄰的印第安文化遺址,結果被判監一年零一天,并承擔11.3萬美金(約75萬人民幣)的賠償 。其實,說“破壞印第安文化遺址”,這個人也只是從地下挖走了很多“石頭”而已 。讓人不免懷疑美國人可能嚴重低估了中國文物的歷史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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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了,身著綠色的圣誕服飾以及醉酒的生理狀態,真的是羅哈納得以脫罪的事實考量嗎?這種巨嬰式的辯護已被不少中國年輕人所抵制,為何又會在美國的法庭上贏得多數陪審員的支持呢?
好在此案的主審法官彼得·B·雷斯塔克尚且清醒,他宣布當日的審判無效,并解散了陪審團 , 檢方將于5月15日之前決定是否對羅哈納再次提出訴訟 。但羅哈納本人似乎并沒有感到悔意,更不可能對兵馬俑承載的文化內涵與歷史信息產生任何共情 。在審判結束后,他與家人和支持者一一握手擁抱 。
這些年來,中國文物到海外展覽遭遇損壞事件時有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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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90年代,我國的兵馬俑應日方邀請到日本大阪展出,一位游客突然越過柵欄,敲碎防護玻璃,直接將一具高1.92米、重 300公斤的陶俑推倒 , 造成嚴重破壞,評估損失達數千萬元人民幣 。事后,日本官方向中國駐日使館表示道歉,并表示將加強展出文物的保衛工作 。至于日本是否進行賠償,賠償多少 , 則沒有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