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中的遜尼派是如何產生的?( 二 )


遜尼派以《古蘭經》為其立法的主要根據,但不同于什葉派的《四圣書》,遜尼派以《六大圣訓集》為其立法的第二根據,并主張布哈里的“圣訓實錄”,地位僅次于古蘭經 。在教法學方面,最終確立艾布·哈尼法、沙斐儀、馬立克、伊本·罕百勒所創立的四大教法學派的權威地位,并按其教法執法 。在誦經方面 , 除接受七種誦經方法為合法及正統外,還有不同場合下舉行的教儀、禱詞及動作 。

伊斯蘭教中的遜尼派是如何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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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義學方面 , 在與哈瓦利吉派及什葉派的爭論中,出現支派 。如反對宿命論的蓋德里葉派,堅持宿命論的賈卜里派,強調內心信仰并主張“對惡行延緩裁決”的穆爾吉亞派,倡導理性并強調“安拉統一和公正”的穆爾太齊賴派 , 為正統信仰辯護并貶低理性的艾什爾里派,主張“安拉擬人或具肉身”的屬性派等 。
十一世紀中期,艾什爾里派的教義得到塞爾柱王朝的支持并成為官方信仰 , 隨后由安薩里將其與蘇非主義(神秘主義)合一,形成遜尼派的最終教義,對歷史上一度爭論的問題取得大體統一的意見,承認阿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阿里等四任哈里發均為合法和正統,其德行與他們在位的順序相稱 。
十八世紀末 , 遜尼派分化出阿拉伯半島興起之瓦哈比派,十九世紀末,出現泛伊斯蘭主義、伊斯蘭現代主義及伊斯蘭復興等思潮及運動,源于庫特卜的伊斯蘭恐怖主義亦出自遜尼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