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是怎么買房的?( 二 )


古代人是怎么買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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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規定不是為了控制房價 , 而是為了保護當時的宗族制度 。因為中國古代社會的基礎就是宗族制度,一切的不動產在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都是個人與族人所共有的,尤其是房屋這種由祖上遺留的房產,如果未經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很可能傷害其情感與利益 。為了維護這種基礎制度的穩定,減少宗族內部的糾紛 , 朝廷規定在賣房前一定要先征求親屬的同意 , 也為了政府能更好地控制每一戶居民,減少征稅、破案、統計人口的難度 。
古代人是怎么買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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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炒房的高招
?在明清時期的房市 , 更加不可能有炒房的人了,沒有人想去囤積房屋,原因就是推出的“找房款”制度 。找是找補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剛開始我賣房時賣了你1萬塊,過了些日子,我發現房價已經漲到了5萬塊了,那么我擁有一次讓你“找補”給我房款的機會,即賣方向買方追討一部分貨款,以補足商品的價值,在這樣的政策條款下,誰還沒事去炒房賣房?折騰了一圈,還是這點價值 。
古代人是怎么買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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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有一個案例,在康熙六十年的時候,江蘇省武進縣的居民劉文龍將自己的一畝八分地以七兩銀子的價格賣了出去 。時隔八年,劉文龍以“原價輕淺”為由,又委托中介向買主找補了一兩銀子 。自明清到民國時期,找房地款的現象可謂是屢見不鮮 。清朝政府明文規定,允許賣方“憑中公估找貼一次” 。即使買賣雙方已經錢貨兩訖,房子也過戶到買主名下了,如果后來房價漲了,賣方仍有權利讓買方再掏一次錢!而且在歷朝歷代,朝廷往往都會限制一個人擁有園宅地的面積 。如果購買超過指標,那么每超一畝就得挨十大板!
原來古代的房地產政策這么嚴厲,對比今天的房地產市場,大家有什么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