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為什么自貶三級?他這樣是做給誰看的?

第一次的北伐失敗之后,除了馬謖下場悲慘之外 , 諸葛亮還做了另一件事情 , 那就是自貶三級 。當時劉禪還寬慰他,并不打算懲罰他,但是諸葛亮卻無法原諒自己,堅決請求自貶三級,無奈劉禪只好照做,但是雖然官職降了,可是職權還是和以前一樣,相當于換湯不換藥 。所以會有人覺得,諸葛亮這樣做其實只是做個樣子,那他到底是做給誰看的呢?

諸葛亮為什么自貶三級?他這樣是做給誰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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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興六年(公元228)諸葛亮親率大軍進攻祁山,很快攻下了南安、天水、安定三郡,整個關中地區震動 。魏明帝曹睿親率大軍坐鎮長安,命令大將張郃率軍抵擋 。諸葛亮派馬謖督帥諸軍前沖,與張郃戰于街亭 。馬謖違背了諸葛亮的作戰部署,行動失當 , 被張郃打得大敗 , 丟失了街亭 。諸葛亮進攻失去了依托,只好退回漢中 。這就是有名的失街亭和斬馬謖的典故 , 《三國演義》據此還增加了一處空城計的故事,京劇更是把這些故事整出了三個劇目,合起來稱為《失空斬》 。諸葛亮街亭失敗以后,要求劉禪給予處罰 , 劉禪寬慰了他,但諸葛亮沒有接受,而是來了一個自貶三級 。劉禪只好同意,將諸葛亮降為右將軍,但仍然行使丞相職權,所管轄的事情也和以前一樣 。
【諸葛亮為什么自貶三級?他這樣是做給誰看的?】自古以來,處分都是組織對個人 , 上級對下級 , 像諸葛亮這種情況還真是少有 。封建時代實行的都是家天下 , 實行的是一人統治,皇家就是組織 , 皇帝再無上級,只有他有權處分別人而不被處分 。甚至對他的功過得失都不能議論 , 只有漢武帝搞了一個像是“檢討”一樣的詔書 , 后人稱之為“罪己詔” 。不過,這只是就事論事,并不牽扯到處分問題 , 更不會有降級一說 。除了這個人 , 大臣們只能是提出要求,貶不貶,最終還是皇帝說了算 。而諸葛亮已經向皇帝劉禪提出處分請求 , 劉禪并沒有批準,諸葛亮為什么一定要自貶三級呢?
說這種情況少有,不是沒有,先看看有過的先例,曹操“割發代首” 。曹操經常率軍出征,有一次經過麥田 , 下令說:“士卒都不要損壞麥子,有違反此令者處死 。”結果別人都沒有違反,偏偏是曹操的馬受到了驚嚇,竄進了麥地里 。曹操招來主簿論罪,主簿用春秋的典故應對說:自古刑法是不對尊貴的人使用的 。曹操說:“自己制定的法令而自己違反 , 又如何能統帥下屬呢?然而,我身為一軍主帥,是不能夠死的,請求對自己施以刑罰 。”因此,曹操拔出劍來割下頭發扔在地上 。
諸葛亮為什么自貶三級?他這樣是做給誰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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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說明 , 曹操割發的確是一種刑罰 。在古人來說,“人之發膚受之父母”,是不能隨隨便便說割就割的,刑名當中有一種髡刑 , 就是拔掉頭發 。所以說,曹操的這種自罰,雖然象征意義更大些,但絕對不是“作秀”,而是實實在在的罰 。不過,這當中有一個區別,一個疑惑 。區別在于,這時候的曹操已經不上朝參拜漢獻帝了,也就是說,曹操已經完全掌握了皇帝的權力 , 他就是皇帝,漢獻帝只不過是一個名字符號;而諸葛亮,雖然也強調“宮中府中俱為一體 , 陟罰臧否,不宜異同(出師表語)”,但皇帝皇宮和丞相丞相府還是有區別的 。這就留下了一個疑惑,諸葛亮和當年的曹操一樣嗎?一旦提出這樣的問題 , 肯定會有人說,諸葛亮和曹操絕對不是一碼事,這是大忠和大奸的區別,不可同日而語 。那么 , 諸葛亮為什么還要這樣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