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與標準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 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與標準對應的知識點 , 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 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為保證食品安全 , 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 ,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 ,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 。
2、《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19年8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5號公布 。該辦法分總則、計劃、抽樣、檢驗與結果報送、復檢和異議、核查處置及信息發布法律責任、附則8章56條 , 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
3、《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經2014年3月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14年4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公布 。該《規定》分總則、管轄、立案、調查取證、處罰決定、送達、執行與結案、附則8章61條 , 
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2003年4月28日公布的《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4、《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 , 2015年9月30日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食藥監食監二〔2015〕228號印發《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 。
該《通則》分總則、許可審查基本要求、食品銷售的許可審查要求、餐飲服務的許可審查要求、單位食堂許可審查要求、附則6章58條 , 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5、《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5年8月31日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公布《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該《辦法》分總則 , 申請與受理 , 審查與決定 , 許可證管理 , 變更、延續、補辦與注銷 , 監督檢查 , 法律責任 , 附則8章56條 ,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
2017年11月7日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 對《辦法》進行了修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排名章 總 則排名條 為保證食品安全 , 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 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 , 應當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 , 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
供食用的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 ,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 。但是 , 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 , 應當遵守本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 對社會和公眾負責 , 保證食品安全 , 接受社會監督 , 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 , 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