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鋼職工買斷工齡 太鋼買斷工齡較新消息( 二 )


所需費用從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記帳下崗職工不論以何種形式實現再就業,都要按規定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原來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任何單位都不能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 。
“買斷工齡”一詞在國家規范的文件中從來未出現過,“買斷工齡”的說法既不規范也是不準確的所謂“買斷工齡”的做法,充其量是一種企業支付高額經濟補償,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職工與企業解除了合同,結束勞動因此,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