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山溝發現大量化石已被禁入 專家:研究價值高于收藏價值


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山溝發現大量化石已被禁入 專家:研究價值高于收藏價值



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山溝發現大量化石已被禁入 專家:研究價值高于收藏價值



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山溝發現大量化石已被禁入 專家:研究價值高于收藏價值



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山溝發現大量化石已被禁入 專家:研究價值高于收藏價值


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山溝發現大量化石已被禁入 專家:研究價值高于收藏價值
據北京青年報(采訪人員 王浩雄):近日 , 四川省成都市周邊的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火了,因為網傳該村一條山溝里,發現了大量蕨類、蟲類古生物化石 。不少網友撿到化石之后 , 在網上“炫耀”,在附近引起了“撿石頭熱”,不少網友甚至慕名而來 。1月10日,北京青年報采訪人員從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處了解到 , 目前已有工作人員前往調查 , 該山溝暫時已不能進入 。
北青報采訪人員還聯系到了中國科學院南京地質古生物研究所古植物學家王永棟,他表示 , 兩年前他就曾帶領科研人員在此處發現“蘇鐵杉”化石,首次全面研究揭示了蘇鐵杉屬在三疊紀到白堊紀期間的發展崛起和消亡過程,并研究四川在2億年前的環境面貌 。他表示 , 葉片類化石對科學研究十分重要,但并不具備收藏價值,群眾冒著安全風險以及觸犯法律的風險挖取 , 有些得不償失 。
現象:萬福村出現“挖石頭”熱 有人湊熱鬧 有人撿到了
“彭州萬福村(現天生橋村)挖化石 。”“下到河道 , 遍地都是 。”近期網上有不少類似帖子,均提到彭州市白鹿鎮天生橋村一處河溝里,發現了大量蕨類、蟲子類古生物化石 , 引發關注,該山溝也成為了網紅打卡點 。
1月10日,北青報采訪人員聯系到了天生橋村(萬福村)村委會工作人員,對方稱“確有此事,但目前已經在加強管理”后,掛斷了電話 。
隨后北青報采訪人員聯系到了當地村民,村民徐女士表示,網傳撿石頭的地方在響水溝附近 。去年時,就有幾個村里的孩子稱在河里玩可以意外撿到“化石” , 不過當地村民根本沒當回事兒,“那里石頭多得是,都是從山上被(雨水)沖下來的,要真是化石,我們也沒見過 。”徐女士說,最近到了冬季,河溝也進入枯水期,就可以進人了 。
“周末時候 , 附近停了好多車,聽他們說是來挖化石的 。”徐女士說,之后附近村民聽說了,也就都趕過來湊熱鬧,“村委會說了很多次,攔不住的 , 大家都想進去挖挖看 。”她說,近段時間,村委會安排了專人去勸導 , 設置了隔離帶,制作了宣傳欄,還有人在現場守著,“就怕大家出事兒,不過我也撿了一塊我喜歡的 。”
白先生住在成都的雙流區,上個周六他特意帶著孩子 , 驅車2個小時,來到了彭州的萬福村“挖化石” 。“我也是在網上聽說的,然后帶著鎬子、錘子就去了 。”白先生說 , 他按導航的指示,直接將車開到了河道旁,如今河道已經干涸,“下去之后,遍地都是,都用不到鎬子 。”白先生告訴北青報采訪人員,他和孩子隨手撿了幾塊花紋特殊的,就裝回家 。但具體是不是化石 , 他并不知道 。
1月10日下午,北青報采訪人員從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處了解到,1月9日,相關科室工作人員接到消息后,已經派遣地礦科的工作人員前往調查,目前該山溝已經被封鎖,暫時已不能進入 。但化石具體是否大量存在,還需之后進一步調查 。“如果確認了是化石,就絕對不能去撿和挖的 。”工作人員表示 。
專家:葉片化石的研究價值遠高于收藏價值 兩年前曾實地考察帶回“蘇鐵杉”化石
隨后,北青報采訪人員聯系到了中國科學院南京地質古生物研究所古植物學家王永棟,他表示 , 在兩年前 , 他就收到過四川彭州的葉片化石 。
“當時我們派了科研組成員去現場勘察,就在萬福村附近一條山溝里一塊化石中,發現了中生代已絕滅松柏類植物——蘇鐵杉 。”王永棟說,它的身世甚至可以追溯到距今2億年左右,對當時四川的地質環境面貌具有一定研究價值 。王永棟等專家以該植物的化石記錄數據庫分析和植物古地理為依據,首次全面研究揭示了蘇鐵杉屬在三疊紀到白堊紀期間的發展崛起和消亡過程 。也發現,東亞地區該植物在晚三疊世始逐漸廣布于中緯度地帶 , 且發展成為植物群中占絕對優勢的松柏類植物 。
“兩年前 , 就已經有不少化石愛好者去尋找了,在化石圈并不是什么新聞 。”王永棟告訴北青報采訪人員 , 在附近發現大量的古植物化石的可能性確實很大,根據當地的地形 , 山溝兩側露出2億年前的地層后,經過雨水沖刷、自然脫落,化石露出斷層,顯現出來的情況極為普遍 。
對于該化石的價值,王永棟表示,葉片類化石雖說是化石,但不是奇石也不是觀賞石,沒什么美學價值,只不過是在石頭上保存了當時植物的葉片 , 沒有什么收藏價值,就算在化石愛好者圈子里,受追捧程度也不是很高 。
而且從安全角度來考慮,如果河床周圍存在大量的葉片類化石,還被人為挖取,就意味著河床兩側和山體地質不太穩定 , 極易發生山體滑坡等情況 。“可就算被挖出來,或者撿走 , 一般市民也只能是看個熱鬧,既分辨不出是什么植物,也不知道如何科普 。”如此冒著安全風險和觸犯法律的風險去挖掘自己并不知道是什么的化石,有些得不償失 。
所以 , 王永棟還是提示廣大群眾,遇到化石請勿私自挖取或撿走,應交由專業部門進行研究,能夠通過科學的手段,研究環境的變化及環境變化對生物進化的影響,了解古環境情況,從而更加了解環境變化對生物進化的影響 。
律師:未經批準私挖化石 嚴重的可構成犯罪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律師表示,根據國務院580號令即2019年修正的《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對古生物化石的法律保護進行了明確規定,該條例的第二條規定,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質歷史時期形成并賦存于地層中的動物和植物的實體化石及其遺跡化石 。同時古生物化石與文物既有區別也有聯系,該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 古猿、古人類化石及與人類活動有關的第四紀古脊椎動物化石保護,依照國家文物保護的有關規定執行,已經作了明確的管理歸屬劃分 。第三條明確規定古生物化石屬于國家所有 。而且按照在生物進化以及生物分類上的重要程度,將古生物化石劃分為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 。
連大有表示,對生物化石的挖掘只能是因為科學研究、教學、科學普及或者對古生物化石進行搶救性保護等需要,且應當向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取得批準后才能進行 。未經批準或未按照批準的內容進行挖掘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發掘 , 限期改正,沒收發掘的古生物化石,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_原題為:四川一村莊現“挖石熱” 已被禁入 專家:研究價值高于收藏價值 為之冒險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