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姓名是否可以改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 , 也可以隨母姓 。一般而言 , 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 , 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 ,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
【離婚后孩子姓名是否可以改】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