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王某給母親買的華為P40 Pro丟失半年,本以為尋找無望,可沒想到別人放

杭州男子王某給母親買的華為P40 Pro丟失半年,本以為尋找無望,可沒想到別人放了半年又偷偷開機了,而且還遠程隔空刪掉了照片和通訊信息 。于是王某化身偵探,通過手機的查找功能,找到了撿手機的人 。可朱某把手機占為己有不說,還獅子大開口要錢!
這手機是王某花了6700元送給母親的禮物,本是一片孝心 。可沒想到母親帶孩子去外面玩的時候給丟了,當王先生知道后,就馬上給手機打電話,開始還能打通,后來撿到的人直接把手機給關機了 。王某覺得這人是想占為己有,就放棄尋找,又重新給母親買了一部新手機 。
可萬萬沒想到,前幾天母親跟他說自己手機里的照片和通訊信息莫名其妙沒了 。王先生拿母親手機一看,原來是被人用老的手機遠程刪除的 。于是王先生馬上用查找功能找到了撿手機的人,這人是一家火鍋店的廚師 。可朱某不但不歸還,還說自己撿到手機的時候屏幕是壞的 , 自己修屏幕花了1200元,要求王先生給2000塊贖手機 。(來源:1818黃金眼)
為此,王先生和朱某發生了激烈爭吵,后來還不得不報案調解 。
王先生認為,手機是自己的,朱某故意占有本身就不對 。如果一開始撿到就聯系自己,他肯定會給一筆錢補償 。可現在都過去半年了,朱某想要自己偷偷用被發現了,還想著要2000塊錢,這臉皮可真厚?而且自己新的手機都買了一部,這損失怎么辦?
【杭州男子王某給母親買的華為P40 Pro丟失半年,本以為尋找無望,可沒想到別人放】
但朱某認為,他一沒偷 , 二沒搶 , 這是他憑實力撿到的 。王先生要想把手機拿回去,就要把修屏幕的錢先給他 , 再加好處費 , 一共是2000塊錢 。
拾金不昧是我們的美德,可這個朱某把別人的手機占為己有 , 還理直氣壯地要求別人賠錢,實在是過分!而且報案了還沒用,因為警員說朱某鉆了漏洞,因為手機確實是王先生的母親自己丟失的 , 這屬于遺失物 。所以朱某撿到手機不還 , 不構成盜竊 。
不過,有網友提出疑問,難道朱某的行為難道不是構成侵占罪嗎?這個問題確實很有爭議,但我們在實踐中通常不會按照犯罪處理 。
這樣說 , 難道撿到別人的東西就可以不用還了嗎?朱某可以把這手機給自己用了嗎?
當然不行 , 手機的主人不是朱某,王某有權要求朱某歸回手機 。而且朱某撿到別人的東西故意不還,在失主打來電話的情況下,還故意不接電話 。根據相關規定 , 朱某的行為屬于惡意占有他人的物品,應該承擔返還的義務,如果他把手機損壞,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
王某說自己撿到手機的時候,屏幕被摔壞了,自己花錢去修了手機 。但如果他不能證明自己修手機的證據,就無權要求王先生支付修手機的費用,更不能要求王先生必須給2000塊錢,才能把手機歸還 。(事實上,朱某提供不了修手機的證據,說謊的)
而且 , 朱某擅自把別人的云端照片和通訊記錄刪除,這行為侵犯了王某母親的民事權利 。王先生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朱某承擔侵權責任和歸還手機 。
那為什么朱某膽子這么大呢?因為這不構成刑事犯罪,朱某看警員只是調解,就獅子大開口要2000塊錢 。王先生吞不下這口氣,覺得朱某就是想私吞手機,現在被發現了還反過來要錢,于是他堅決不給錢 。
后來經過警員再次調解,王先生給了500塊拿回了手機 。我覺得王先生真的該給朱某這種小人一點教訓,該告就告,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不能助長這種人的囂張氣焰!#公益救援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