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么呢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么呢

協議離婚時夫妻間分割財產的方法有: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 。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么呢】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于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 。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 。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