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單位紀檢部門調查被告的公房使用情況嗎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單位紀檢部門調查被告的公房使用情況嗎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單位紀檢部門調查被告的公房使用情況嗎】視情況而定 。因單位內部分配公房使用權而產生的糾紛,如果是單位職工對單位分房決定有意見的,不屬法院受理范圍,不能向法院起訴 。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舊房內應一并遷出的同住親屬占住舊房)分得新房又無理占住舊房或非受配人以單位分配不合理為由而強占公房 , 被侵害人(包括單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除名、開除的 , 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單位紀檢部門調查被告的公房使用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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