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考古”概念淺談

(報道)據中國文物信息網(崔天興):社區考古或社群考古是從英文詞匯“community archaeology”直接翻譯的,是在公眾考古學中比較熱門的一個詞匯 。徐堅《社區考古學:文化遺產管理還是考古學研究取向》中認為,社區考古學就是盡可能讓本地社區參與甚至控制從調查到闡釋的考古學實踐,社區考古學就是讓本地或者土著獲得考古學權力的工作方式 。這個概念凸顯了“社區考古”的本質,但對于其定義還是有不解之處 , 社區考古與人類學的“社區研究”差異在哪里?
“community”釋義
缺乏深入的英文閱讀背景限制了我們對community的深入理解 。Community一詞可以翻譯為(1)社區、團體、集體、社會;(2)宗教信仰、種族、職業等方面相同的人構成的集體(3)共享,共有、共同、相同等 。而“community singing”英文解釋為“organized singing in which all present may take part” , 直接翻譯為”在場的人都參與的有組織的歌唱“,意譯為”大合唱“ 。該概念反映了“community”的直接的、參與的、積極的、正面的內涵 。
在人類學中,Community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詞,是社會生活研究的關鍵性結構單元,強調其特征“共同性”并認為是社區組織延續的內在邏輯 。人類學家Robert Redfield給community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具有四個基本特征:“社會范圍的小規模;成員思想狀態和行動的同質性;在廣泛需求范圍和時間上的自給自足;對自身特征的清醒認識 。”在人類學傳統中,“社區”研究往往被嚴格區分為三個分支(1)人們有共同的利益;(2)共同的生態和地理位置;(3)共同的社會體系和結構 。無論是共同利益、生態或社會結構 , 人類學傳統偏重于對社區共同性的強調 , 也因此被認為是經驗主義上的自在之物,作為功能性的整體與社會進行區分 。人類學傳統研究社區基于其基本概念“一個相互關聯的群體,具有文化上的同質性,定居于某一地點 。” 為我們在考古學中界定社區的范圍提供了參考依據 。
Raymond Williams從詞源上樹立了community的概念演變,“community”14世紀就開始存在,最近的詞源為古法文communeté,拉丁文communitatem,意思是指具有關系與情感所組成的共同體 。最早的詞源為拉丁文communis , 意思指普遍、共同,與communication 同源,因此也具有使普及于大眾的內涵 。Raymond Williams認為“community”在英文中有明確的意涵:(1)平民百姓,有別于那些地位的人(14-17世紀);(2)一個政府或者有組織的社會——在后來的用法中,指的是小型的(14世紀起);(3)一個地區的人民(18世紀起);(4)擁有共同事物的特質(16世紀起);(5)相同身份與特點的感覺(16世紀起) 。故(1)到(3)的內涵是指實際的社會團體;第四及第五是指一種有關系的特質 。
從17世紀開始,有跡象表明community與society這兩個詞含義的不同,自從19世紀開始,這些跡象變得格外重要:community被認為比Society與我們的關系更直接(immediate) 。從19世紀開始,這種“直接性(immediacy)或區域性(locality)的意涵,在規模較大而復雜的工業社會里被凸顯出來 。在一個另類的群體生活里 , community是經常被挑選出來具有實驗性質的一個詞匯 。這個詞現在仍然如此使用,而且在較狹窄的意義上,是與Commnune連接在一起(法語中的commnune指的是行政與宗教的彼此間產生互動的區域 。與community產生互動 , 進入社會主義思想、社會學來表達特殊種類的社會關系) 。在19世紀,community是指更直接、更完整、更具有意義的社區關系;Society是指更具形式的、更完整的、更具有功能性的國家關系或是具有現代意涵的社會關系 。德國社會學家Ferdinand Toennies用社區(community)和社會(society)分別標志禮俗社會和法理社會,這個歸類非常具有影響力,一般“在其他的語言中使用,用的仍然是未經翻譯的原文” 。在禮俗社會中社會關系則具有情感性、道德性、本土性、私密性、歸屬性、習俗性、協調性;而法理社會中社會關系則具有人為性、契約性、權益性、部分性、專門性、表面性、暫時性、短期性和非個人性,如社區政治,不僅不同于形式上的國家政治,也不同形式上的地方政治 。社區政治通常包含了各種不同的直接行動和直接的地方組織,“直接與百姓工作” 。Community一方面具有直接、共同關懷的意涵,另外一方面意指各種不同形式的共同組織 。Community是更有說服力和充滿感情的詞匯 , 用來描述一組現存的關系或另一組關系 。也許最重要的是,community沒有負面的意涵 , 并且不會被賦予明確的反對意涵和區別性的內涵 。
【“社區考古”概念淺談】Nigel Rapport等認為“無論社區是否表達對過去的歸屬感,當前行為的共性、政治團結、還是一個烏托邦的未來(鄉村牧歌或世界秩序),社區都是一個正面評價和號召力的概念,對他的應用體現了一個人們期望、提倡并希望歸屬的社會文化群體和環境”
“社區考古”的概念與實踐
 由此看來,社區考古是一定區域的、直接的、積極的、群眾廣泛參與的甚至“控制從調查到闡釋”的考古學實踐 , 與把社區作為研究目標的人類學學科實踐活動具有很大的差異 。社區考古在世界范圍內,一般是指考古學家與當地社區之間的合作關系 , 尤其是指研究對象后裔所參與的合作關系,其研究牽涉到考古學資料的新闡釋角度,改變考古學知識的生產方式,并確保考古學研究新成果能夠被保存傳播 。
社區考古學作為一種考古學新實踐,也是文化遺產新管理方式,其概念仍然具有草創性、不平衡性和多元性 。社區考古學是作為讓遺產所在地居民參與考古學的工作方式,以權力讓渡為核心,主要涉及發掘權、闡釋權、教育權 。社區考古學從理論上自覺要求“社區”或“遺產所在地居民”在文化遺產管理上具有主體觀念 。社區考古學要求考古學家的專業知識與地方性生活經驗緊密聯系在一起,從而利用考古學知識改善人們對文化遺產的態度,動員有關個人和群體保護和保存全人類的文化遺產,并理解過去的價值,避免破壞文化遺產資源帶來的悲慘損失 。因此,社區考古也是公眾考古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是互相替代的關系 。
在目前中國考古實踐中,“社區考古” 碰到的壓力包括來自于遺產所在地居民的經濟糾葛和文化遺產認同的壓力 。而經濟糾葛和文化遺產認同的壓力所反映的更深層次的問題是與社會大環境密切相關的,而非社區考古學發展帶來的問題 。
但當考古工地上豎起那“考古重地,閑人免進”的招牌時,我們距離社區考古的距離有多遠?或者當考古學者認為考古知識的生產是小眾的事情,而非大眾的事情,而從理論深處拒絕了社區考古的理念要求 。殊不知社區考古也是要考古學者起關鍵作用 , 因為考古工作者有職業責任保護文化遺產,并與遺產地居民合作 , 通過培訓人員和出版書籍,確保研究獲得的知識能夠被保存并傳遞到下一代 。
社區考古在理論上突破了考古學認知層面上主位/客位(emic/etic)概念的界限 , 新的闡釋和管理角度是考古學家乃至文物管理行政部門的立足點問題 。故要求考古工作者以全新的視角觀察和闡釋文化現象,既能保持“文化持有者的內部眼界” , 又能保持清醒的異己意識,從而打開文化遺產保護、闡釋的鑰匙 。(作者單位:鄭州大學歷史文化遺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