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埃及尼羅河畔的盧克索神廟遺址
()據中國社會科學報:古埃及是一個宗教色彩濃厚的文明古國,祭司集團是古埃及社會的重要機構,祭司的身影出現在埃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各個層面,以至于文字記錄中的埃及人都有一個祭司頭銜 。這使人們以為在古埃及大多數人是祭司 。事實是否如此?
【古埃及宗教儀式中的祭司】浮雕、壁畫和文字中的祭司
古埃及神廟建筑的墻壁和石柱上雕刻著大量描繪宗教生活場面的浮雕和壁畫 , 然而,王朝時期的埃及(約公元前4千紀末期至公元前332年),神廟浮雕和壁畫中幾乎沒有神職人員祭司的身影 。浮雕和壁畫描繪的宗教場面中 , 向神祇獻祭和膜拜的人基本上是國王,而非祭司 。因為,古埃及人認為 , 國王在主持向神祇的獻祭活動時是神之子,具有神的屬性,是神祇與人類之間的中介,神廟祭司則是國王的代理人 。盡管神廟里的宗教儀式由祭司或主持或參與,但其是代表國王向神祇獻祭 , 出現在神廟浮雕和壁畫中向神獻祭的人物只能是國王 。希臘人和羅馬人統治埃及時期(公元前332—公元640年),雖然埃及神廟浮雕和壁畫上出現了祭司的形象,其并非主角,也沒有留下名字,與浮雕中的國王形象無法比擬 。
除此之外,古埃及祭司的形象還見于祭司墳墓的浮雕、壁畫,展現了個體祭司的形象及其生前和身后的生活場景 。除這些宗教神職人員,我們可以在古埃及各種墳墓中出土的雕刻或書寫在石頭墻壁、棺槨和紙莎草紙上的文字中看到其他祭司形象 。這些銘文記載,一些祭司生活在村莊里,他們娶妻生子,并從事其他行業的工作,例如采礦、從軍、擔任政府官職等等 。這似乎表明 , 古埃及的祭司具有普通人和祭司兩種身份 。
祭司類型與職責的多樣性
古埃及人將祭司分為若干等級,每個等級的祭司有特殊的職責和特權 , 其在神廟內外的活動范圍受到限制 。最重要的祭司等級有:凈化祭司,他是祭司集團中的初級祭司,在喪葬儀式和神廟儀式中搬運祭品,在神廟中的活動范圍受限制,沒有特殊的服飾標志 。卡祭司(又稱卡的仆人),也是低級祭司,在喪葬儀式中搬運食物和其他祭品,一般不在神廟里活動,沒有明顯的服飾標志 , 其職位可以世代相傳 。誦經祭司,是古埃及地位稍高的祭司,在神廟和喪葬儀式中閱讀宗教文獻和咒語等,尤其出現在國王的加冕儀式中,其成員大多來自王室家族,身份標志是手持紙草卷等 。神的父親 , 是特殊類型的祭司,其成員多來自王室家庭 , 與其他祭司一起參與神廟的日常獻祭儀式,可以在神廟里直接向神雕像獻祭 。塞姆祭司,是祭司集團中的高等級祭司,身著豹皮長袍等,在喪葬儀式中主持開口儀式,還在塞德節以及神廟日常獻祭儀式中扮演重要角色,有時也稱第一祭司;甚至有時還負責管理神廟土地、祭司和手工業者 。神的仆人,也稱“預言家”,或直譯為“祭司” , 是古埃及神廟里面最高級的祭司 , 擁有強大的經濟權力,享有很多特權 , 主持神廟日常獻祭儀式,管理神廟事務 。一般來說 , 神的仆人分為四個等級,其中第一和第二等級享有最高權力,是神廟的實際管理者,由國王任命,兼任很多職務,例如廷臣、士兵首領、金庫主管、倉庫主管、工程主管、貿易主管等等 。神的仆人基本由國王決定可以從第四等級逐漸上升為第一等級 。
宗教儀式決定祭司身份
古埃及宗教沒有統一明確的教義,以具體的宗教崇拜活動為中心 。國王與神交流的活動就是古埃及的宗教儀式 。祭司的根本職責是保證這些儀式的順利進行 。宗教儀式是古埃及祭司產生的先決條件 。將古埃及普通人與祭司區別開來的首要標志是潔凈儀式 。祭司于清晨在圣水池中將身體洗凈 。宗教儀式舉行時,還需要雇傭部分普通人進入神廟任祭司 , 協助神廟中的祭司從事活動 。這些人在進入神廟前要舉行潔凈儀式 。之后,他們就變成了祭司 , 執行完神廟任務之后便可離開神廟,成為普通村民 。古埃及一些高級祭司也擔任政府和軍隊的職務 , 這樣他們就必須離開神廟 。并且,他們只需要在辭去政府或軍隊職務之后 , 在舉行獻祭活動之前經歷潔凈儀式便可恢復祭司身份,成為常駐神廟的祭司 。古埃及社會也有少數高級祭司同時擔任政府或軍隊職務的事例 。
可見,記載古埃及歷史的文獻中出現的人物決非都是同時擔任祭司職務的人,他們或者曾經擔任過祭司,或者只是協助宗教儀式時獲得祭司頭銜的普通人 。(作者:郭子林 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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