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款需得到對方同意扣款函(證明)是根據什么法規一、首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扣款金額及時間
二、請財務開具扣款通知單,需要加蓋印章 。寫明扣款原因
三、最后結算時少結算這些扣款 。
所謂扣款通知單,也需要得到對方同意之后再開,這樣才不會發生糾紛 。
標題正文寫明扣款原因、金額及扣款時間、扣款從哪出(如;交易結束后由貨款支付,交易中由現金支付等~)
【不同意扣款怎么寫】結束;寫明經手人,日期,并加蓋公司章,交與對方財務備案 。
一定要財務開,否則的話,結算時會鬧不清楚 。
2.工廠要扣款,工人不同意,部門經理強制他本人幫工人簽上名,請問這工廠扣款,無非是質量處罰(處罰和損失報廢承擔)、管理處罰(勞動紀律)!
1、這扣款是否有公司文件的依據(如管理規定、質量協議等);
2、該規定是否對你培訓;若2者都有,你就認了吧!
3、“部門經理強制他本人幫工人簽上名”肯定是錯誤的,但你要是去告!失敗的肯定是你;象我們公司,若處罰的員工不簽,會要求他們的工長或車間主任簽,一樣實施處罰,但明確規定不允許冒名簽,要追究責任的;
4、工廠的管理,只要不是關押、物理傷害等,都不會真真構成侵犯人權;實際時時在侵犯人權(強制加班、工資待遇),所以你別想這方面告倒企業;
5、遇事不要慌,想你們要達到的目的?和實際能達到的最好結果?不就是:還想在公司工作、少罰錢甚至不罰錢?本人建議:主動承認錯誤,寫份生動的自查報告,并承諾以后我們能做到“好員工”,取得管理者諒解,減輕處罰或不處罰!
6、若想破罐子到底,你可以做任何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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