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要怎么算

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期限的計算從判決生效時計算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從主刑管制判決生效之日起與管制同時計算 。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限屆滿和判處無期徒刑減刑后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從主刑執行期限屆滿或者自假釋之日起計算 。
【法律依據】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要怎么算】《刑法》第五十五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 , 同時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