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審理 法律援助案件審理規定

法律分析第一步 申請由申請人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口頭或書面申請第二步 受理審查法律律援助機構按有關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對法律援助申請及時進行審查第三步 決定指派審查后,對符合條件屬本中心管轄的,給 。
第十五條 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人員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 。
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申請援助事項的全部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三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 。
三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四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五申請法律援助的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六缺席審判案件的被告人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人員其他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 。
本人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協助提供申請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申請法律援助 一有 證據 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屬于一級或者二級智力殘疾的 二 共同犯罪 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辯護人的 三人民 。

法律援助案件審理 法律援助案件審理規定

文章插圖
一申請人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協助提供注意申請應當 。
【法律援助案件審理 法律援助案件審理規定】
法律援助案件審理 法律援助案件審理規定

文章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