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尋釁滋事損壞個人財物怎么判

累犯尋釁滋事損壞個人財物怎么判
尋釁滋事加累犯要判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
【法律依據】
【累犯尋釁滋事損壞個人財物怎么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 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
(一)結伙斗毆的 。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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