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債權人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核查債權;
(二)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審查管理人的費用和報酬;
(三)監督管理人;
【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哪些】(四)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五)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六)通過重整計劃;
(七)通過和解協議;
(八)通過債務人財產的管理方案;
(九)通過破產財產的變價方案;
(十)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債權人會議行使的其他職權 。
以上就是關于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哪些的全部內容,以及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 。
- 俄羅斯屬于什么制度的國家
- 板栗沒熟透可以吃嗎,板栗沒去皮煮出來是紅色的能吃
- 杜摯怎么死的
- 天然氣著火的正確滅火方法,液化氣罐著火的正確處理方法
- 谷歌瀏覽器怎么清除緩存,谷歌瀏覽器的緩存怎么樣清除
- 360借條是不是正規的,360借條是正規的嗎會不會利滾利
- 小蘇打去熱水壺除水垢,小蘇打去除熱水器水垢的方法
- 怎么看西瓜熟不熟最簡單的方法 西瓜生熟最好的辨認方法
- 巴沙魚有堿味可以吃嗎,巴沙魚做的魚豆腐有一股堿味
- 荒蕪的名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