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 ,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家庭暴力離婚有精神損害補償嗎】(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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