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和居所有什么區別

住所是指自然人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居所是公民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原告、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

住所和居所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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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和居所有什么區別】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居住地是公民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原告、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