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每一年帶薪休假是多少天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
擴展資料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 , 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關于公司休年假,國家有什么規定?年休假國家規定怎么休
新 勞動法規定帶薪年休假是幾天?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 , 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

文章插圖
擴展資料:
所謂的新勞動法解讀,就是對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解讀 。為幫助大眾正確了解《勞動合同法》 ,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副主任張世誠 , 進行了《勞動合同法》解讀 。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 , 是前法與后法 , 舊法與新法的關系 , 按照《立法法》“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 。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以《勞動合同法》為準;
《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而《勞動法》有規定的,則適用《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
《勞動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內容:一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確,就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強化勞動關系,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二是解決目前比較突出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訂立勞動合同的問題;
三是解決合同短期化問題 。
《勞動合同法》對訂立勞動合同作出了新的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且應當在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
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
簽訂合同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 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新勞動法國家對教師年帶薪休假的規定是什么教師如果當年依法享受了寒暑假,就不再享受帶薪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
拓展資料:
我國職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 。在我國,學校一直實行寒暑假制度,教職員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遠遠超過條例規定的年休假天數 。因此,條例規定: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我國不應該實行帶薪休假制度理由一、實行帶薪休假制度的意義
從黃金周到帶薪休假制度,公眾假期由全民全國的集中休假模式轉向全民全年的分散休假模式,這種放假模式的轉變,有利于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合理分配和利用時間及其它資源,使我國的休假制度與國際社會休假制度接軌,能夠大大降低公民休假福利對社會生產、運轉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就目前而言,帶薪休假制度的意義主要是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具有社會進步性,彌補了“黃金周”集中放假制度時間方式上的不足
帶薪休假制度的建立是中國從全民集中度假的粗放型模式向全民分散度假的精細化、個性化模式發展和轉型的必要支撐之一 。帶薪休假制度與“黃金周”比起來,享受帶薪休假的權利人可以較為自由的選擇自己的出游時間,靈活制定度假休閑旅游計劃,更好的享受自己的休息權利 。多元化、現代化的帶薪休假方式是賦予公民更為合理的休息權利和旅游權利的休假制度,這種休假制度比“黃金周”更人性化,更能夠體現對人權的尊重和理解 , 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 。
由帶薪休假而形成的分散休假模式,避免了集中休假的弊端,減少了國家每次因“黃金周”放假而發生的在社會管理上的巨大成本 , 避免因社會各個方面的暫時停止運轉而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避免了因為人群聚集所帶來的各種副作用,比如減少傳染病交叉感染的幾率,減少人口擁擠可能帶來的交通事故,減少過量游客給景點帶來的環境破壞 , 等等 。促進人們更為自主、更為自由、更為理智成熟的消費方式 。
2.使旅游需求資源在時間上的分配趨于合理,促進旅游業健康發展
實施個性化的帶薪休假制度,不但可以讓旅游者自我選擇出行時間,自然地錯開旅游高峰,大幅度減少“黃金周”節假日旅游壓力,消滅瓶頸效應,使旅游業的供給資源和需求資源在時間上的配置趨于合理 。而且可使更多的潛在旅游者實現旅游愿望,產生更為豐富多彩的旅游需求,真正發揮旅游業能夠促進內需的作用 。帶薪休假制度符合旅游行業的運轉規律和旅游業的發展規律,它將促進假日經濟和旅游產業的再一次提升 。從發展國內旅游業的角度看,發達國家的事實已經說明 , 沒有帶薪休假就不可能有國內旅游業的真正發展 。
對于此點國內的很多學者都有共識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黃漫宇在其碩士論文《拓展我國旅游市場的對策研究》(2001)中、山西財經大學的蘇徐在其碩士論文《休閑營銷研究》(2002)中、浙江大學的黃曉勤在其碩士論文《中國旅游業發展探析——兼論以旅游業發展來促進國際服務貿易增長》(2002)中、閻友兵在其論文《論帶薪休假制度的實行與我國旅游業的深入發展》中、魏寶祥在其論文《影響我國旅游業發展的閑暇時間制度分析》中都闡述了帶薪休假與我國旅游業發展之間的必然聯系 。
二、實施帶薪休假制度的現實性
帶薪休假制度的產生和實施至少應該具備兩方面的現實條件:一是工業社會發展創造的相當的物質經濟條件;二是公眾休假旅游需求和市場的形成 。
(一)工業社會發展創造的相當的物質經濟條件
相當的物質經濟條件是帶薪休假制度產生的根本性條件,一方面 , 人們超越溫飽線,物質生活水平達到了一定高度,勞動者在食品等基本花費方面的比例降低,人們的消費結構向發展型享受型轉變 。另一方面,工業社會迅速發展所創造的社會財富,可以為帶薪休假制度的實施提供充分的物質經濟條件 。既能夠承擔帶薪休假所需要的財力上的支持又能夠為帶薪休假創造良好的度假旅游條件,保證公民帶薪休假權利的真正實現 。
在1936年法國最早確立了帶薪休假制度,其他國家基本上是在二戰之后的福利制度改革中建立帶薪休假制度的 。當時各國經濟迅速發展 , 福利保障制度也不斷完善,現代旅游業也正是在這個時期產生并發展起來的,20世紀五、六十年代現代大眾旅游在世界上的主要國家已經普及 。在這段時間內主要國家完成了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恩格爾系數一般是在30%-40%之間(見表一) 。我國人均GDP在2003年首次突破1000美元,農村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是45.6%,城市居民家庭的是37.1% 。聯合國糧農組織根據恩格爾系數提出一個劃分貧困與富裕的標準 , 即恩格爾系數地在59%以上者為絕對貧困,50-59%為勉強度日,40-50%為小康水平,30-40%為富裕,30%以下為最富裕 。根據這個標準,考慮我國發展不平衡的因素,我國城市居民的消費結構普遍已經升級到小康標準,鄉鎮則普遍正處于從溫飽到小康升級的過程中 。另一方面,我國也已基本具備實施帶薪休假制度的物質經濟條件 。第一,由我國實行“黃金周”假期的實踐來看,我國各方面能夠承受公眾的長假福利 。第二,基于我國的旅游業的發展模式是:入境旅游→國內旅游→出境旅游,最先發展的入境旅游業使各種基礎設施和旅游業的各種供給能力都已經比較完善 , 使實施帶薪休假制度具有較好的旅游供給基礎 。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將是我國旅游消費快速增長的一個爆發點,也是我國應該建立帶薪休假制度福利的一個信號 。
(二)公眾度假旅游需求意識及需求市場的基本形成
帶薪休假制度和公眾的休假旅游活動密切相關,帶薪休假制度是公眾完成高質量旅游活動的一個必要前提,旅游活動是帶薪休假的主要內容 , 如果公眾沒有度假旅游的需求 , 帶薪休假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現實意義 。我國的“黃金周”為帶薪休假制度的建立完成了培養旅游需求意識和旅游需求市場的前提 。一方面,“黃金周”創造了較為充裕的時間條件 , 使那些本來受時間限制的潛在消費需求成為現實的消費實踐 , 主要表現為中國公眾的中遠程休閑度假旅游 。另一方面,“黃金周”推行所形成的全國性的集中旅游行為,以及這種集體式旅游所造成的氛圍,使中國公眾的旅游意識迅速形成 。一些中國城市居民已經形成定期休假旅游的生活方式,“黃金周”使中國公眾的旅游需求由潛在狀態上升為現實狀態 。自從1999年實行“黃金周”以來,我國的國內旅游人數以及出游率都有了快速的上漲,尤其是城鎮居民的出游人數和出游率都有非常明顯的增加 。
目前在我國已經出現了象發達國家最初實行帶薪休假制度時的現象,即部分公眾自發的要求政府能切實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要求賦予公民更多的更合理的休息權利安排 。根據北京零點調查公司在京、滬、穗三地的統計,相當一部分中國人接受帶薪休假制度 。有44%的公民更希望以自由靈活的帶薪假方式出游 。在同樣的人群中,選擇目前長假方式的人只有30% 。
三、中國公眾帶薪休假福利制度保障體系
目前國內發展帶薪休假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 因勢利導盡快建立實施并完善我國的帶薪休假制度已經是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當務之急 。帶薪休假制度作為一項對全民生活福利有重大影響的公共政策,其建立與推行,必須避免可能引致的數以億計的普通勞動者的福利損失 。在關注其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的積極預期同時 , 也需要考慮我國社會目前的發展狀況和社會現實背景,并對可能遇到的或引起的問題做出預先判斷,從而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帶薪休假福利制度的保障體系 。
(一)加強立法,制定實施細則,完善相關法律條文
法律的完善是帶薪休假制度得以存在和落實的根本保證,帶薪休假制度的福利的實現,必須首先要完善立法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應完善《勞動法》中帶薪休假制度的法律條文 , 主要是補充對帶薪休假權利保護方面的內容 , 規定對權利被侵犯者的救濟措施 , 以及對侵權者的懲罰措施 。同時,還可以在相關的行政法規中,制訂有關對違反帶薪休假制度的單位或個人的制裁措施 。法律上的救濟制度可以使公眾的帶薪休假權利得到切實的保障;另一方面,要根據《勞動法》制訂帶薪休假制度的實施細則 。制訂實施細則是帶薪休假制度得以落實的當務之急,實施細則的法律效力雖然低于《勞動法》條文,但是其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勞動法》是賦予公眾抽象的帶薪休假權利,實施細則則能夠使勞動者享有具體的帶薪休假權利,沒有實施細則,有關帶薪休假制度法律條文的運用和實施將成為空中樓閣 。
(二)依法休假,逐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公眾的休假應均以法律規定為準,依法放假,不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 。在通常情況下,不通過行政命令手段影響公眾的休假時間安排 。以法律保障帶薪休假制度的實施,這是促進建立帶薪休假福利體系的最關鍵因素 。帶薪休假制度的推行必須得到法律的真正保障,否則有可能是勞動者不但享受不到帶薪休假制度的權利,而且還有可能失去原來所享有的“黃金周”放假福利,應避免在帶薪休假的推行過程中,普通勞動者的福利損失 。
在推廣帶薪休假制度的過程中,還要考慮到我國的具體國情 。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水平有比較大的差距,有些地區的風俗習慣還具有特殊性 。帶薪休假制度不能實行一刀切,一方面,試點推行帶薪休假制度,在時間上允許部分地區推遲實行帶薪休假制度 。另一方面,應該允許不同的地區,甚至不同的行業、不同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實行有差異的帶薪休假制度,這可以在制訂實施細則的時候予以體現 。
另外也要注意,放假時間的制定也要講求經濟成本,盡量避免因放假而加重社會的運轉負擔,減少因放假而帶來的隱性經濟損失 。畢竟,我們還是發展中國家 。
(三)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保障帶薪休假福利充分落實
在進行休假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政府應轉變自己在休假管理方面的理念,由以往的指導性角色轉變為引導性的角色,休假制度的實施和完善提供政策、法律、財政等方面的支持 。
首先,帶薪休假制度的推行應該從政府各部門開始 。一方面是保證有關政府公務和社會事務的平穩運行,另一方面是為帶薪休假制度的推行起到先鋒模范作用 。而且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相對于其他的行業放假群體而言 , 有比較好的實施帶薪休假制度的基?。?可以使我國的帶薪休假制度的推行有一個良好的開端 。
其次,帶薪休假制度的勞動、人事等主管部門要擔負起監管的職責 。我們應該看到,當前中國的勞動力市場供過于求,中國的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激烈競爭甚至過度競爭導致的巨大壓力,使中國的勞動者很難為自己爭取帶薪休假這樣有點“額外”的權利,避免因此而付出事業甚至是失業的代價 。
再次,帶薪休假制度還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支持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這個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如繼承以往的信息管理經驗,為帶薪休假者提供旅游信息,并利用旅游信息預報制度調節旅游流的走向;加強對旅游市場秩序的管理和整頓,為帶薪休假旅游創造度良好的旅游消費環境;策劃事關旅游業發展的重要旅游項目,扶持新的有吸引力的休閑度假型旅游地的發展,為公眾的休假旅游提供更多的選擇以分散客流 , 等等 。
最后,政府還應該提供財政及稅收等方面的支持 。一方面,旅游行政部門的許多工作需要財政及稅收的支持 。比如,在旅游資源開發、旅游交通、旅游地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 。另外還可利用稅收減免政策吸引對旅游業的各種民間投資 。另一方面,在推行帶薪休假制度的過程中,對帶薪休假者應該有財政補貼和稅收、交通方面的優惠政策,以鼓勵勞動者行使帶薪休假的權利 。
我國的政治體制的特點使我國比其他的國家更容易集中各種力量來完成一項事業 。應該利用我國政治體制的這個特點,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小的成本充分有效的推廣和普及帶薪休假制度 。在我國,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的力量 。
(四)加強勞動者保護組織對帶薪休假的社會監督
在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過程以及實施過程中,勞動者保護組織也將起到它應有的作用 。在我國,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組織主要是工會,它應當肩負起對帶薪休假制度的社會監督責任 。工會是代表勞動者利益的組織,要爭取帶薪休假這樣的權利 , 工會才有足夠強大的實力 。類似雇傭合同中有關帶薪休假福利的條款的寫入,帶薪休假時間的規定,帶薪休假期間薪資的計算,具體怎樣享受帶薪休假,等等,這些幾乎是不可能依靠勞動者個體與資方之間的博弈來完成的 , 只能是依靠工會組織集合群體的力量來實現這些勞動者與資方之間的談判 。而且 , 工會組織普遍存在于各行各業,與勞動者有直接而廣泛的接觸,能得到最真實的最直接的信息,有助于保證勞動者帶薪休假福利的實現,并在權利被侵犯時對其及時予以救濟 , 也有利于對資方進行實時的監督,并對違反制度的資方進行舉報,使之得到懲治 。工會組織是最佳的帶薪休假制度的社會監督者 。
(五)培育勞動者以及管理者帶薪休假的權利觀念
帶薪休假制度的觀念在中國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但是帶薪休假制度的推行仍有觀念上的阻力 。公眾基本上是能夠理解并接受帶薪休假制度的,但是大多數的公眾卻很難去主動爭取帶薪休假的權利 。無論是資方或單位領導還是勞動者或員工一般都沒有將帶薪休假看成是應享受的正當待遇 。要切實的實施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樹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帶薪休假的觀念與出臺實施細則具有同樣的重要性 。必須讓擁有權利者爭取自己的休假權利 , 使控制權利者愿意協助權利者實現自己的休假權利 。
國家對于帶薪休假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于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一、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
二、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
2、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
三、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
四、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 , 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 , 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
五、
1、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 , 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
3、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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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關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出臺背景
1、2007年8月,法制辦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 , 約請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通過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將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
2、從反饋的意見看,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黨的十七大閉幕不久國務院就著手健全年休假制度,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這是國務院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高度關注民生、科學民主決策的又一重要舉措 。
3、各方面對通過行政法規規范年休假制度給予了充分肯定 , 對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表示贊同 。同時也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 。我們根據這些意見和建議對《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報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自明年元旦起施行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帶薪休假制度需要多久才能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_帶薪休假制度需要多久才能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要全面落實是難上加難,尤其是對于中小型企業來說,幾乎不可能的事,不過已經在朝著這個方向在發展了,就看進展速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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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國圣律師事務所律師程學林認為,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是勞動力供過于求,勞動者維權底氣不足 。由于資方相對強勢,尤其是在勞動力供過于求的情況下,勞動者競爭壓力大,心里沒有底氣 , 擔心因休假被搶走了飯碗,擔心領導不高興影響自己的待遇 , 也很少有人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其二,許多用人單位存在認識誤區,認為休假影響效益 。程學林說,如果企業管理者主動建議和保障員工休帶薪假,更能增加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歸屬和凝聚力,工作效率也會得到提高 。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員魏小安認為,帶薪休假制度不是短期內能夠全面落實的,需要一個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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