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稅_耕地占用稅應計入什么科目?

耕地占用稅與土地使用稅的區別怎么區分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和土地使用稅區別怎么區分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和土地使用稅有有什么區別怎么區分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稅率是多少耕地占用稅的征收不是以固定稅率計征的,考慮到不同地區之間客觀條件的差別以及與此相關的稅收調節力度和納稅人負擔能力方面的差別 , 所以按照原土地性質和土地使用面積計征的 。
《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耕地占用稅的稅額規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 。
(二)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 , 每平方米為8元至40元 。
(三)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6元至30元 。
(四)人均耕地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5元至25元 。

耕地占用稅_耕地占用稅應計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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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一、征稅范圍
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
所謂“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 , 包括菜地、園地 。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 。
占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同占用耕地 , 必須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 。占用己開發從事種植、養殖的灘涂、草場、水面和林地等從事非農業建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本著有利于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平衡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 。
此外,在占用之前三年內屬于上述范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 , 也視為耕地 。
二、納稅義務人
負有繳納耕地占用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包括在境內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
具體可分為三類:
(1)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 。
(2)鄉鎮集體企業、事業單位 。
(3)農村居民和其他公民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耕地占用稅
哪種情況免征耕地占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稅:
(一)軍事設施占用耕地;
(二)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占用耕地 。
第九條 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 , 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 。根據實際需要,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并報國務院批準后,可以對前款規定的情形免征或者減征耕地占用稅 。
第十條 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 。農村烈士家屬、殘疾軍人、鰥寡孤獨以及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聚居區和邊遠貧困山區生活困難的農村居民 。
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住宅繳納耕地占用稅確有困難的,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免征或者減征耕地占用稅 。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八條 條例第八條規定免稅的軍事設施,具體范圍包括:
(一)地上、地下的軍事指揮、作戰工程;
(二)軍用機場、港口、碼頭;
(三)營區、訓練場、試驗?。?
(四)軍用洞庫、倉庫;
(五)軍用通信、偵察、導航、觀測臺站和測量、導航、助航標志;
(六)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軍用通訊、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管道;
(七)其他直接用于軍事用途的設施 。
第九條 條例第八條規定免稅的學校,具體范圍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大學、中學、小學、學歷性職業教育學校以及特殊教育學校 。學校內經營性場所和教職工住房占用耕地的 , 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占用稅 。
第十條 條例第八條規定免稅的幼兒園,具體范圍限于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登記注冊或者備案的幼兒園內專門用于幼兒保育、教育的場所 。
第十一條 條例第八條規定免稅的養老院,具體范圍限于經批準設立的養老院內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的場所 。
第十二條 條例第八條規定免稅的醫院,具體范圍限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醫院內專門用于提供醫護服務的場所及其配套設施 。醫院內職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占用稅 。
第十三條 條例第九條規定減稅的鐵路線路 , 具體范圍限于鐵路路基、橋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規定兩側留地 。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占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占用稅 。
第十四條 條例第九條規定減稅的公路線路,具體范圍限于經批準建設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和屬于農村公路的村道的主體工程以及兩側邊溝或者截水溝 。專用公路和城區內機動車道占用耕地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繳納耕地占用稅 。
第十五條 條例第九條規定減稅的飛機場跑道、停機坪,具體范圍限于經批準建設的民用機場專門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場所 。
第十六條 條例第九條規定減稅的港口,具體范圍限于經批準建設的港口內供船舶進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貨物裝卸的場所 。
第十七條 條例第九條規定減稅的航道,具體范圍限于在江、河、湖泊、港灣等水域內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
第十八條 條例第十條規定減稅的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農村居民經批準在戶口所在地按照規定標準占用耕地建設自用住宅 。農村居民經批準搬遷,原宅基地恢復耕種,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過原宅基地面積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超過原宅基地面積的,對超過部分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 。
第十九條 條例第十條所稱農村烈士家屬 , 包括農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
第二十條 條例第十條所稱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邊遠貧困山區生活困難的農村居民 , 其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1號)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耕地,是指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
第十四條規定:“占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涂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比照本條例的規定征收耕地占用稅 。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第三條規定:“占用園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視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稅 。”
耕地占用稅_耕地占用稅應計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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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特點:
耕地占用稅作為一個出于特定目的、對特定的土地資源課征的稅種,與其他稅種相比,具有比較鮮明的特點 , 主要表現在:
1、兼具資源稅與特定行為稅的性質
耕地占用稅以占用農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用建設的行為為征稅對象,以約束納稅人占用耕地的行為、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運用為課征目的,除具有資源占用稅的屬性外,還具有明顯的特定行為稅的特點 。
2、采用地區差別稅率
耕地占用稅采用地區差別稅率,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差別稅額 , 以適應中國地域遼闊、各地區之間耕地質量差別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積相差懸殊的具體情況,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 。
3、在占用耕地環節一次性課征
耕地占用稅在納稅人獲準占用耕地的環節征收 , 除對獲準占用耕地后超過兩年未使用者須加征耕地占用稅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稅 。因而 , 耕地占用稅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點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應計入什么科目?應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 。采用定額稅率,其標準取決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和經濟發展程度 。目的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 。
耕地占用稅作為一個出于特定目的、對特定的土地資源課征的稅種,與其他稅種相比,具有比較鮮明的特點 , 主要表現在:
1、兼具資源稅與特定行為稅的性質
耕地占用稅以占用農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用建設的行為為征稅對象,以約束納稅人占用耕地的行為、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運用為課征目的,除具有資源占用稅的屬性外,還具有明顯的特定行為稅的特點 。
2、采用地區差別稅率
耕地占用稅采用地區差別稅率,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差別稅額 , 以適應中國地域遼闊、各地區之間耕地質量差別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積相差懸殊的具體情況,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 。
3、在占用耕地環節一次性課征
耕地占用稅在納稅人獲準占用耕地的環節征收,除對獲準占用耕地后超過兩年未使用者須加征耕地占用稅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稅 。因而 , 耕地占用稅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點 。
4、稅收收入專用于耕地開發與改良
耕地占用稅收入按規定應用于建立發展農業專項基金,主要用于開展宜耕土地開發和改良現有耕地之用,因此 , 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補償性特點 。
【耕地占用稅_耕地占用稅應計入什么科目?】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耕地占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