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轉租,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間需要簽合同,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不用再重新簽訂合同 。
【法律依據】
【房子轉租是否需要重新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

文章插圖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 2022壬寅年3月屬馬人運程是否有波折
- 父母是否屬于法定繼承人
- 北京積分落戶老公的房子可以嗎?
- 未婚子女必須贍養父母嗎
- 在感情的道路上你是否能夠把握得住愛情
- 媽媽跟孩子是否可以單獨落戶口
- 大師看房子風水可信嗎?
- 債務人不還錢是否能夠扣留他的財產
- 離婚有小孩聘禮是否需要退
- 在勞動合同期內離職是否要支付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