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文化和旅游部: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未成年人消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文化和旅游部: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未成年人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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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文化和旅游部網站發布《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到,近年來,網絡表演、網絡音樂、網絡動漫、網絡演出劇(節)目、網絡藝術品等網絡文化市場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拉動了數字經濟發展。同時,在發展過程中,部分網絡文化平臺存在“兒童邪典”內容、利用“網紅兒童”牟利等不良現象和問題,對未成年人價值觀產生錯誤影響,嚴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深入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制訂下發五方面共18條工作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文化和旅游部: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未成年人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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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文化和旅游部: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未成年人消費】來源:央視新聞